在十年内战期间,中国共参加了两次奥林匹克运动会。1932年7月,第10届奥运会在美国洛杉矶举行。国民党政府最初不打算派运动员出席,后因日本策划派两名运动员代表伪满洲国参加,于是在仓皇中拼凑了由沈嗣良、刘长春、申国权、刘雪松、宋君复5人组成代表团,其中刘长春为唯一的运动员,参加100米跑和200米跑,因旅途疲倦、体力不支,在预赛时即被淘汰。1936年8月,第11届奥运会在德国柏林举行,国民党政府派出了一个拥有140人(其中运动员69人)的代表团参加,参赛项目有足球、篮球、游泳、田径、举重、自行车等,但除符保卢的撑竿跳高以3.80公尺的成绩取得复赛权外,其余均在初赛中被淘汰。
与此同时,苏区的体育也开展了起来。苏区体育在行政上归教育部门领导,在中央由教育委员会部门主管,在地方则由省、县、区教育部门及乡教育委员会分管。1933年4月,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赤色体育会,作为组织和领导全苏区赤色体育运动的领导机构。在基层,由俱乐部及其所属的“列宁室”负责体育的组织工作,俱乐部或列宁室在体育方面组织开展篮球、足球、乒乓球、双杠、爬杆、打秋千等活动。部队以师为单位设立俱乐部,以连为单位设列宁室,注意开展一些军事体育项目如射击、刺杀、劈刀、跑步、爬山、过障碍、爬云梯、木马、投手榴弹等,每逢“五一”、“七一”、“八一”等节日,常举行各种规模的运动会。机关干部的体育运动以篮球等球类项目为主。儿童团、少先队、共青团以及苏维埃大学、红军大学、通信学校等,体育活动都很活跃。苏区还经常开展各种体育竞赛,最大的一次运动会是1933年5月30日至6月3日在瑞金举行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一次运动大会,比赛项目有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田径等。
抗日战争期间,体育工作遇到了严峻的形势。1940年10月,国民党政府在重庆召开了全国国民体育会议第二次大会,蒋介石到会讲话,强调强国必先强身,充分肯定了体育的重要性。1941年9月,又公布了《修正国民体育法》。抗战爆发后,教育部体育委员会随国民党政府迁到汉口,在汉口召开了第五届会议,后又迁重庆,于1940年和1941年召开第六届、第七届会议,修订章程,改名为国民体育委员会,下设学校体育组、社会体育组和研究组。还在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部下设体育科,主管军队体育训练方面的事务;1943年,又成立中央团部体育指导委员会等。
学校体育方面,抗战时期,由于学校大量内迁,体育场地、经费都比战前更为困难。广大体育教师为推动学校体育的开展,做了许多努力,采用了适当简化动作、自制教具教材、推行简便易行的运动方式,尽量利用自然环境搞登山、游泳、越野跑等运动。国民党政府也为此采取了一定的措施。1940年,颁布《各级学校体育实施方案》,规定各校“应有合理之行政组织”,多数中学和部分小学设立了体育处或体育组。1942年后,教育部组织人员编写了各种体育教材及体育参考书,到1946年为止,已出版中小学体育教材13种,体育参考书10种。1943年春曾制定《学生体格标准》,也搞过小学生运动技能标准。不过,学生体质和运动水平仍呈下降趋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