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亲访友也是常见的社交活动。传统方式较为简单,一般不预先通报时间而随意性较大,客来主人往往留其用饭。而西方方式则有一些讲究:朋友间拜访,时间一般安排在下午4点到5点之间,或晚上8点左右,拜会日则多选星期天。如是首次拜访,则时间不宜过长,以二三十分钟为宜。拜访时,先按门铃,次将名片递与门房,进门后即脱去外套、帽子、手套,将其挂于衣帽架上再入客厅,与主人握手寒暄。握手,是访友中经常用的社交方式,在这方面,中国人西化的程度最深。握手时二人相距一步,握后上下微摇,受礼者为男士可重一些,如为女士则需轻握。受礼者如为长者或上级,则不可摇动。其中的规矩也挺多,如“与位高于我者见面时,必由位高者先伸手”;“与妇女见面时,必须由夫人先伸手”;“握手时不可混杂,尤忌作交叉式,如忙中偶尔失检必须重为之”[14]等。主人与客人握手寒暄完毕,双方落座,主人一般备烟茶待客。送客时,女主人先与来访者告别,但不送出客厅,男主人则一直把客人送到门口,并帮客人穿衣。最后,二人握手告别。受人拜访后,一般应于近期内回访,但双方都不轻易留客人用饭。
宴会、茶会、舞会也是民国时司空见惯的社交活动。
中式宴会讲究男女分座、辈分高低。八仙桌分上位、下位,位尊者居上位,位卑者居下位,不可乱坐。西式宴会则于举行前,由主人先发请帖,写明时间地点,时间一般安排在中午12点半或1点,有时安排在晚上。客人接帖后应于24小时内回复,言明来或不来。如去则应夫妻二人赴宴,一般不携带子女或其他亲友。因为西式宴会讲究“派对”,主人预先算好男女客人的数量,并安排一男一女互为“派对”,主人夫妇则必须分开坐。吃饭时客人按桌上名片落座,席间以“派对”为主谈话,但对周围的人也应照顾到。饭后往往有娱乐活动,客人不能马上告辞,可稍留片刻再与主人告别,但勿惊动他人。
茶会的时间往往选在下午4点至6点,主人或发请帖或登报通知客人,多由女主人发出。茶会地点不定,室内室外皆可。茶点或由侍者或由主人取给客人,其间大家可以自由交谈。
舞会多在夜间举行,“大抵九时开始,十二时以后终局”。舞场礼节完全西式,通常有以下几种:与已婚女士跳舞,先征得其夫同意;一曲舞毕,男士应将女舞伴送至原处,并鞠躬致谢;主动求舞者只能是男士;女士不愿跳,男士不可勉强。
三、新旧并存的婚丧习俗
民国时期,西方基于自由恋爱、男女平等基础上的婚俗已通过多种渠道传入中国并影响着都市青年。虽然在广大农村,人们仍遵循传统婚俗,但在一些不很偏僻的地方,婚俗也多多少少有些改变,增添了一些新内容。
民国时新式婚姻,可分两类。一类是完全西化的婚姻,照搬西洋婚俗习惯,大都市中的洋派人家遵循此俗。另一类是中西兼采,但以西俗为主的婚姻。县城、中小城市甚至农村地区的一些人家多遵从此种改革了的婚姻习俗。
依大城市中完全西化了的婚姻习俗,青年男女结婚前要订婚。男方送给女方金戒指或钻石戒指为订婚礼物,女方也送给男方饰物。男女方两家的亲戚朋友都要参加订婚仪式。也有些更摩登的青年,干脆就在报纸上登“订婚”启事,既时髦又省事。
“刘忠麟,吴惠麟订婚启事:我俩承董自新、陈三葆二位先生介绍,择于国历十一月三十日在苏州订婚。复员期间,一切从简,特此敬告诸位亲友。”[15]
至于结婚启事,在当时就很普遍了,但其目的不是为了省事,而是为了通知亲朋好友。依照西俗,结婚是不可以登个启事就完事的,因此,启事中不能登“一切从简”、“谨此敬告”之类的话。试举一例如下:
“王一敏先生及夫人之长女梦莲与张达强结婚启事:婚礼谨于国历三十五年十月二十日十二时在静安寺路家中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