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黑格尔认为,私有财产无论在抽象层次上还是在具体层次上,对于个体性的现实化都是必不可少的。在抽象层次上,正是通过占有财产,人们才能实现让自己成为个体权利的拥有者(PR,§45;VGP,2:126/2:111)。人们为了实现自己成为权利的拥有者,他必须让其他人认识到他是权利的拥有者(PR,§71,R)。要让别人认识到他是权利的拥有者,最标准的方式就是让他们认识到,这些外在的物都是他的个人财产(例如,是他的意志的外在体现)(PR,§71,R)。在更为具体的层次上,拥有财产是追求与发展个人利益的必要条件(PR,§189)。人们为了实现他的个人利益,他必须具有经济资源来做到这一点。而且,个人利益的实现一般都包括了获得财产,它既可以是获得这些目的的手段(人们在追求自己的利益时所需要的不同商品),本身也可以成为具体的个人利益(人们需要这些商品本身)。
其次,黑格尔认为,如果人们能够把自己实现为个体,那么他们也应该能够结婚并组建家庭(VGP,2:126/2:112)。如果财产对于个体性的外在实现是必要的,那么婚姻和家庭对于个体性内在的、主观的方面的实现也是必要的。如果人们都需要有一个制度化的环境,正是在这种环境中,人们才能够实现浪漫之爱的理念,那么他们就必须结婚。黑格尔认为,这一点正是他所讲的“每个主体按自己的方式去寻求满足的权利”和“主体自由的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人们都需要有一个制度化的环境,正是在这种环境中,人们作为个体的人而存在,同时又能找到爱与接受(一种承认),那么他们就必须结婚(和组成家庭)。黑格尔认为,如果人们要完全实现自己的个体性,这正是需要满足的一个条件。在黑格尔看来,家庭提供了唯一的制度环境,正是在这种环境中,人们能够找到对其个体性所具有的情感化一面的承认(PR,§158)。
最后,黑格尔论证了,社会地位(Stand)的自由选择是实现个体性的第三个必要条件(VGP,2:123/2:109—110)。通过选择自己的社会地位(例如,追求可以自由选择的职业),人们能够实现自己的个人利益,其中包括消除私有财产、家庭与职业在内的自由选择。柏拉图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消除个体性的“萌芽”(PR,§185R),他这么做便勾画出了一幅异化世界的蓝图:这个社会世界的安排根本不可能使人们能够实现自身的个体性。
黑格尔认为,罗马帝国提供了关于异化世界的另一个(真实的)范例,它之所以是异化的,是因为这种社会世界根本不可能使人们成为社会成员(PhG,355-359/90-94;VPG,380-385/314-318)。它所消除的社会成员身份的具体形式是政治共同体中的成员身份,即公民身份。①罗马帝国中的自由人既不是公民也不是奴隶。他们被认为是人,是法律权利的拥有者,他们能够实现作为私人而存在的自己,因为他们可以追求自己的个人利益。但是,他们不能把自己看成是政治共同体的一部分。他们在政府中没有什么大的作用,他们也不能过一种“普遍的生活”——投身于政治共同体的生活。从他们的立场来看,国家是一个异化了的权威,而不是他们的社会存在的表达。因此,黑格尔把罗马帝国描述为一种“没有灵魂的共同体”(geistlosesGemeinwesen)(PhG,355/290)。他认为,正是为了对罗马帝国这种真实的、客观的异化做出回应,斯多葛主义、伊壁鸠鲁主义和怀疑主义才得以发展起来。这三种学派均代表了对如下事实所做出的哲学反应:人们在罗马世界中不能“找到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