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彻底理解黑格尔的在社会世界中就是在家中的概念,我们必须理解社会世界成为家到底是为了什么。但是,在我们转向这一问题之前,我想首先消除一些可能的误解。黑格尔对和解概念的哲学解释就是,在社会世界中就是在家中,既不是对日常概念的一个分析,也不是规定的一个建议。黑格尔认为,他的这种解释抓住了日常术语的“思辨性内容”。根据他的观点,日常概念Vers?hnung本身就包含了可以对和解概念做出正确的哲学解释的根基。就像对有些具有丰富哲学内涵的日常语词中的哲学内容(如Wirklichkeit)进行发展一样,对概念本身所暗含的哲学内容的发展,也就是对这一概念予以扩展,使其超出日常用法,以不同的方式使其转变,但是又不完全抛弃它的原初意义。这反映了黑格尔的一般观点,即“日常意识”(ordinaryconsciousness)对其所暗含的真理有一个基本合理但又不清晰的理解,哲学的任务就是要给这种理解赋予一种清晰的概念形式。由于黑格尔的解释是要抓住日常语词的思辨内容,那么它就不能理解为是对我们当前概念框架——这一术语的标准运用——的一种修正。它也不仅仅是某种规定。另外,由于他的解释应该抓住了日常语词的思辨内容,它也不能被理解为描述分析(descriptiveanalysis)。因此,黑格尔对和解的解释把描述分析与概念修正之间这些大家都熟悉的差别搞得模糊不清。①如果坚持把黑格尔的方法放进这两个范畴中的任何一个,只会引起混淆。
有人可能还尝试通过另一个大家所熟知两个哲学概念的区分——概念(concept)与观念(conception)——将黑格尔哲学意义上的和解概念与日常意义上的和解概念联系起来。②对于二者之间的差别,我们可以做如下说明,例如,正义概念可以(大致地)被界定为分配社会合作的收益与负担的合适条款,而由于这些合适条款有不同的规定,也就出现了各种不同的正义观念。那些持有同种正义概念的人对于哪种正义观念才是合适的,可能存有不同意见。有人可能会赞成罗尔斯的正义观念,有人则持有自由至上主义的正义观念,还有人则持有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念。同样,有人可能会认为,黑格尔采取的是日常的和解概念,但他提出了一种全新的和解观念,并力图以此来解释他所谈的和解与人们通常所讲的和解有什么不同。但是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如果这种说法是合理的,那么黑格尔将和解理解为在社会世界中就是在家中这一点,应该早就已经从和解的日常概念中被清除出去了。更重要的是,黑格尔本人反对如下可能性,即在他的和解概念与和解观念之间能够做出任何有意义的区分。这也反映出,黑格尔通常反对在概念与各种具体的理论之间做出清晰的区分,也是他的激进整体主义的部分观点。事实上,正因为在很大程度上,黑格尔反对概念与理论之间的区分,他就并没有把和解概念扩展开来,并做出专门的解释。①
我的意思并不是要否认和解也许代表了作为同一抽象概念的不同观点的黑格尔观与日常观点,也不是说,运用概念与观念的区分对于思考黑格尔来说根本没有任何作用。哪怕没有别的好处,至少根据这一区分,我们还是有可能明确地提出,对于黑格尔来说,关于和解的哲学概念与哲学观念之间没有任何清晰或有意思的区别。我只是想说,坚持通过概念和观念的关系来解释黑格尔的哲学概念与日常的和解概念之间的关系将会引起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