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朝,王室豪门大多实行一夫多妾制。皇帝后妃名号繁杂,至于掖庭人数常逾三千。晋武帝好色,后宫竟达万人。刘宋南郡王义宣后房千余,尼媪数百。很多富室畜养女伎,梁代时这些人家纵恣逞欲,不下于朝贵。时人贺琛讲:“今无等秩,虽复庶贱微人,皆盛姬姜,务在贪污,争饰罗绮。”[81]北朝个别时期,由于受少数民族影响,妻子家庭地位较高,很多上层人物没有纳妾。北齐时,元孝友讲:“圣朝将相,多尚公主,卫侯多娶后族,故无妾媵,习以为常。妇人多幸,生逢今世,举朝略是无妾,天下殆皆一妻。设令强志广娶,则家道离索,身事迍邅,内外亲知,共相嗤怪。”[82]其实元孝友的话说得有些过头,事实并非完全如此。北魏咸阳王元禧就有姬妾数十,贵族奚斤的妻妾也数目相当。北方汉族豪强一仍秦汉旧俗,如安康李迁哲的妾媵至百数,子女69人,“子孙参见,忘其年名者,披簿以审之”[83]。
魏晋南北朝时期,虽然禁绝同姓相婚,但是婚姻之家的再结亲却不论行辈,即使门阀士族同样如此行事。刘宋时名士蔡兴宗将女儿嫁给姐姐的孙子。另一名士江湛一面以宋文帝女为子媳,一面又嫁女给文帝的孙子。南齐时名门王慈的女婿和弟媳,是皇帝萧道成的一双儿女。梁武帝专事礼乐,居然也不怕“伦序乖舛”,嫁女于舅之子。只要年龄相近,行辈不合的婚姻是常情。
当时,社会上对于妇女的“贞节”问题不太在意。女人丧偶或离婚后,仍可再嫁,男子亦不以娶此等女子为耻。蔡兴宗之女寡居后,名门争欲娶之,并由此产生纷扰,迫使宋明帝下诏判定。同样情况,琅邪王氏的王练在娶了谢家遗孀后,还接受了她与前夫生的两个女孩。只不过这时的婚姻比较重视门第,越是高门越“不婚非类”。蔡兴宗出自名门,官居选部,贵胄子弟争娶其女,显然是为了维护家族的利益。琅邪王氏与陈郡谢氏同为一等士族,故王练肯娶谢氏寡妇。从汉末以来,寡妇不嫁,反而遭到种种欺凌。《潜夫论·断论篇》讲:“贞洁寡妇,遭直不仁世叔,无义兄弟。或利其聘币,或贪其财贿,或私其儿子,则迫胁遣嫁。有自缢房中,饮药车上,绝命丧躯,孤捐童孩者。”南朝时义兴黄氏,“夫亡不重嫁,家逼之,欲自杀,乃止”[84]。北朝个别地区的家庭还把女儿当成摇钱树。《隋书·地理志》讲:“齐郡俗好教饰子女**哇之音,能使骨腾肉飞,倾诡人目。俗曰齐倡,本出此也。”相对来说,这时的妇女地位还不像后世那样低,有一定的择偶自由。晋世,燕国徐邈女看中了父亲的僚属王濬,通过母亲缔结成婚姻。贾充的女儿,也是与韩寿自由结合而成夫妻的。
二、丧仪与葬法
人终有一死,丧葬即是处理死者的一种方式。在中国古代,丧和葬的含义不同。丧指哀悼死者的仪式,葬指处理死者遗体的方式。魏晋南北朝时期,从总体上看丧葬方式比较复杂,各民族之间,不同信仰的宗教群体之间皆有区别。
魏晋南北朝时期,汉族人的丧葬礼仪大体遵循传统,分为三个步骤:葬前礼仪,包括沐浴、易服、缠敛、殡含、设位、告丧、停殡等;埋葬礼仪,即卜筮阴宅和下葬等;最后是反哭、服丧、扫墓、祭祀等礼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