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门阀制度下,时人最重“婚”与“宦”。“宦”是指官职的清浊和官位的高低,尤以清浊为主;“婚”是指姻亲关系。婚宦两者,互为影响:官爵高低清浊关系门第的升降,而门第又是决定婚姻的前提条件;婚姻门当户对,才能保证仕途畅达。门阀士族为了维护特权,所以绝不肯让“婚、宦失类”;否则遭到排抑,轻则仕途坎坷,重者被逐出士流。
在这一思想的支配下,社会婚姻规范相对失衡。门阀士族视门第,成为婚姻的主要甚至唯一的条件。他们既不顾及婚姻双方的主观愿望,也很少考虑对方的道德才能。由于实行严格的门阀等级性内婚制,所以婚姻被局限于狭小的范围之内。他们或联姻帝室,或相互反复结亲;在南方,一般情况下,侨姓士族与吴姓士族也很少通婚。在北方,山东、关中“郡姓”倒是可以互通婚亲,或与号称“虏姓”的鲜卑贵族联姻。但无论侨姓、吴姓、郡姓或虏姓,都不肯与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庶族寒人通婚,尤以与百工伎巧卑族结亲为耻。“士庶不婚”“贵贱不婚”成为固定习俗。通婚范围既窄,许多高门大族便往往不顾婚姻禁忌而近亲结婚,于是同姓婚、中表婚、尊卑婚、续嫁婚、指腹婚、拜时婚、财婚等形形色色的婚姻形式泛滥起来,从而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一定的危害。
一、高门大族与帝室联姻
《魏书》卷三十三《公孙表传附公孙邃传》载:“公孙邃、叡为从父兄弟,而叡才器小优,又封氏之生,崔氏之婿。邃母雁门李氏,地望悬隔。巨鹿太守祖季真多识北方人物。每云:士大夫须当好婚亲,二公孙同堂兄弟耳,吉凶会集便有士庶之异。”这里虽言北朝,实乃南北共有之现象。士大夫是否有好婚亲,重要的不是“吉凶会集”的礼遇高低,而是关系到仕途和门第的大事。
门阀士族所选择的好婚亲,首先是与帝室联姻。虽然他们口头上奢谈不以联姻帝室为殊荣,实际上却以“营事婚宦”“不得及其门流”为耻。试先以东晋南朝诸皇后为例:据《晋书·后妃传》载,东晋正式册立的皇后共11人,其中太原王氏3人,河南阳翟褚氏2人,颍川庾氏2人,琅邪王氏、京兆杜氏、庐江何氏各1人,皆为高门,余1人身世不明。南朝四代开国之君本非高门,称帝前难以与高门联姻,只有当其称帝后才成为特殊的高门,故诸帝联姻情况当以每朝的第二代君主算起。据《南史·后妃传》统计,在南朝诸皇后中,除个别身份不明外,几乎全系高门,尤以琅邪王氏居首,共达9人之多。而侨姓与吴姓相比,侨姓皇后30人,占总数32人的93.7%,吴姓仅2人而已。
高门联姻帝室,双方所看重的仅是门第、血统,而很少或不考虑功勋才能。史称“诸尚公主者,并用世胄,不必皆有才能”[75]。只要门第显赫,血统高贵,即便痴呆,照常可尚公主。《南史》卷二十四《王峻传》称:“子琮为国子生,尚始兴王女繁昌主。琮不慧,为学生所嗤,遂离婚。”这是发生在梁代的事。王琮“不慧”,就是不聪明,或者说是个大傻瓜,可他出身血统高贵的琅邪王氏,仅凭这一条,便娶了始兴王萧儋的女儿繁昌公主为妻。大约王琮太傻,常遭到国子学生嗤笑,丢了皇室的脸面,才结束了这一不幸的婚姻。离婚后,王峻向始兴王致歉,王曰:“此自上(指梁武帝)意,仆极不愿如此。”王峻仍以门第自矜,曰:“下官曾祖是谢仁祖(指谢尚,谢安从兄)外孙,亦不籍殿下姻构为门户耳。”尚公主如此,诸王纳妃同样专以门第为重。齐郁林王萧昭业,文惠太子之长子,初封南郡王,将纳庐江大族何戢女婧英为妃,“文惠太子嫌戢无男,门孤,不与为婚”。王俭劝说道:“南郡王妃,便是将来外戚,唯须高胄,不须强门。今何氏荫华高族,实允外戚之义。”[76]永明三年,乃成婚。南齐帝室最终与何氏联姻,关键在于何氏是“荫华高族”,其他便无须计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