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峻把万物生化没有主宰称为自然,对于自然,人们只知道它这样,而不知道它为什么这样;万物虽都有得于它,但说不出有所得的原因;它使万物各有一定的形式,但并不以其为功,它使事物相互之间发生联系,但并无任何强制之意:它使万物生长但又无长养之心,使万物衰亡但又无杀害之心。总之,宇宙万物的一切生长变化都是自然而然的,没有主宰,没有意识、目的。这种自然而然的变化,有其必然性,这种必然性就是“命”。这个“命”不是佛教所说的有灵感的命,而是自然变化的必然之命,它没有意识和感觉,坠入深渊不是因其发怒,升上九天也不是因其高兴。正是这个必然之命,决定了万事万物的兴衰盛亡、生长变化。而且,这个必然之命是任何力量都无法抗拒的,即便有触山之力也无以抗争,有倒日之诚也难以感动它,至德圣贤也不能逾越,上智之人也在所难免。寿之长短,貌之美丑,贫富贵贱,皆由自然命定。
既然一切都是自然命定,那么佛教所说的因果报应也就不存在了。刘峻列举了圣人孔子绝粮陈蔡,贤者颜回早死短命,高才屈原自沉江中等一系列事实,指出贤才俊秀不被所用,而湮没无闻者不可胜数,因此因果报应纯系虚诞之言。
刘峻的这一思想发展了南朝以来何承天等人的无神论思想,弥补了前人由于受传统天道观束缚而在无神问题上的缺陷与矛盾。使儒家的反神学传统与道家的自然哲学重新结合。从而与范缜的神灭思想相互影响,共同批驳了佛教有神论。《辩命论》发表后,也曾遭到有神论者的再三责难,但刘峻始终坚持自己的观点。
朱世卿,生年行事难以详考,约为南朝末期人。他著有《性法自然论》,驳斥佛教的善恶报应论,僧人真观作《因缘无性论》与之相辩。
朱世卿继承了道家的自然天道观,在《性法自然论》中强调,万法万性,皆自然之理。人是万物之灵,禀自然之秀气,有妍媸盈减之质。怀哀乐喜怒之情,有穷达修短之命,愚智善恶之性。人的体质好、坏、强、弱表现在形体上,喜、怒、哀、乐的情感通过待人接物表现出来,命之穷、达、长、短要遇事才看得出来,性之愚、智、善、恶要触用才能显明。禀自然之气而生的人,其性、情、命也皆有自然之理,并不受超自然的“神”所主宰。因此,天道对人并无爱憎之分,善恶之报不过是圣人教化的一种说法而已。事实上,一些心地险恶,贪得无厌者往往终身享受富贵,而那些心怀坦诚,多行好事之人却往往穷困潦倒。人生在世就像随风飘落之花一样,或落在玉阶之上,或落于溲粪之下,是自然之命决定了人的一生遭遇。如果真有善恶报应,真有天神决定世道治乱和人之祸福,那就不该让尧、舜生不肖之子,龙逢、比干遭暴君杀害。可见。善恶报应之论不足为证。
朱世卿的性法自然论与刘峻的自然命定论一样,都是以自然之命来反对佛教的报应论。但是,刘峻的《辩命论》更多地强调自然之命的必然性,陷入了机械决定论。而朱世卿则继承了范缜的观点,强调偶然性对人的作用,就连举例都一样,都使用了随风飘落之花来说明人的贫富贵贱出自偶然,并非报应。就此点而论,作为南朝末年人的朱世卿较好地继承了南朝各家无神论思想,使他反对佛教报应论的论著更为有理、有力。
五、北朝无神论与有神论的争辩
北朝无神论与有神论的争辩大致可分为两个时期,前期多从政治伦理立论展开争辩,后期则从理论对神灭思想展开争辩。
(一)佛教所说来世、报应之论皆是虚妄惑众之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