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盛,字安国,博学善言名理,著有《魏氏春秋》《晋阳秋》等史书,他曾与佛教徒罗含有过一场著名的“更生”之争。罗含著有《更生论》一文,提出神(灵魂)与质(肉体)可分可合,人活于世上时,神、质相合,死后便神、质分离,世人只知道神、质相合必有相离,却不知道相离之后必有相合;只知道神、质相聚必有相散,而不知道散后必有相聚。罗含实际上是以神、质相互独立的形神二元论来论证灵魂可以脱离肉体而独立存在的神不灭论,以及神、质可以重新结合的轮回报应论。孙盛对罗含的《更生论》进行了针锋相对的驳斥,指出:人死之后,形(肉体)散知(灵魂)灭。而且形散之后,便转化为另一种物体,不再是过去的形了,知灭之后不再有。因此,人死之后,形神消散,根本不可能散而再聚,离而复合。既然形神不再相合,那么,人活着时的善、恶行为也不会有鬼来承担报应,轮回报应论全是虚妄不实之言。孙盛与罗含的这场“更生”之争拉开了此后神灭与神不灭之争的序幕,到范缜时,便达到了**。
戴逵,字安道,博学善文,性行高洁。他著有《释疑论》,批驳了佛教的轮回和报应之说,问世后,当时的名僧慧远授意信徒周道祖作《难释疑论》,反驳戴逵。戴逵又著《答周居士难释疑论》,再次坚持自己的观点,双方展开了一场争辩。
戴逵首先依据大量的事实说明行善者未必得福,作恶者未必遭祸,指出积善之报,并不应验。而且,天地玄远,宇宙浩渺,人在宇宙中,就如同太仓一粟,马身一毫,“天”根本无法对一个人的一事一语、一善一恶,皆致报应。换言之,即便有“天”,也无法行使报应之事。事实上,积善积恶之谈只是用来劝人为善,是圣人因神道设教,以匡救社会弊俗,并不是真正有神在施报于人。至于为什么人们的行为会有善恶之分,为什么积善不得好报,行恶反而得福,戴逵的解释是贤愚善恶,修短穷达,各有分命,并不是积行所致,而是自然之定理。也就是说,戴逵用自然命定论来反对佛教的因果报应论。戴逵的这一观点以自然的必然性代替天意,否认冥冥之中有神在掌握人的命运,这无疑是进步的。但一切决定于自然,人们无法抗拒,实际上是以自然为命代替超自然的神,仍然没有真正找到贵贱贫富的社会根源,反而陷入神秘主义的宿命论。但就当时而言,自然命定论在与有神论的斗争中还是起到了积极作用。
此外,戴逵还以火与薪的关系阐述了神灭论的观点。他说,火是凭借着木柴而燃烧的,人的生命依靠气来维持,木柴烧完了,火也就熄灭了,气没有了,人的生命也就终止了。离开了木柴和气,火焰和生命就无法延续下去,因而柴尽火灭,形尽神灭。根本就不可能有形尽而神不灭,柴尽而火不灭。
魏晋时期无神论与有神论的争论集中在对形神关系与轮回报应这两个问题上。就形神关系而言,无神论者以火与柴的关系论证了形毁神灭,有神论者则坚持形尽神不灭。与神灭论相联系,无神论者提出人死则灭,无灵无鬼。就轮回报应而言,无神论者主要通过大量的实例来说明报应之说虚无缥缈,未见其验,而有神论者坚持三报论,以报应或此身受报,或来生受报,或几生乃至几十生后才受报来说明轮回报应确实存在。魏晋时期无神论与有神论就这两个问题的争论为南北朝时期无神论思想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形神论与报应论的争辩
南朝时期无神论与以佛教为代表的有神论的斗争,主要集中于六个方面:一是佛经所说荒诞,大而无征;二是人死神灭,没有三世轮回;三是佛教无益国家治安;四是佛教汉代才入中原,古无法教;五是佛教为戎方所出,并非华俗;六是汉魏之时佛教并无多大影响,晋代始盛。这六个方面,有的是从社会政治角度而言,有的涉及夷夏之辩,真正具有理论价值的是形神关系与报应论的争论。争论的代表人物是无神论者何承天与佛教徒宗炳、颜延之、刘少府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