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作为一种外来文化,自西汉之际传入中国后,便开始了中国化历程。在这一过程中,佛教与中国传统文化的代表儒、道之间有过碰撞、冲突,也有相互吸收。魏晋时期盛极一时的玄学和佛教也曾有过一段交融的历史。玄学引入佛理,佛教玄学化,玄风佛理,相映成趣,成为魏晋南北朝时期文化交流与杂糅的重要一章。
一、玄、佛相交的历史背景
玄学与佛学这两种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文化,之所以在魏晋时期相交,并随之而发生有机的交融,并不是偶然的。
魏晋时期,社会的黑暗与动**使人们迫切希望能找到一条避免战乱兵火的出路,摆脱生命朝不保夕的恐惧,寻求解除精神痛苦的慰藉。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玄学产生了;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佛教获得了发展的良机。
任何一种学术思想和社会思潮,不仅是对所处社会现实的反映,同时也是以往的文化传统在新的历史背景下的延续与发展。以飘逸无羁的气度所表现出来的玄学,继承了老、庄自然哲学,力图在理想人格的追求和宇宙本体的讨论中,使人领悟人生,摆脱现实的悲戚。然而,尽管玄学时时追慕老、庄风骨,以《老子》《庄子》《周易》为主要的阐发对象,并对两汉以来锢闭人们思想的儒家学说大加抨击,但它不可能,也无法摆脱儒家思想的影响。正如汤用彤先生在《魏晋玄学论稿》中所说:“盖玄风之始,虽崇自然,而犹严名教之大防。……清谈者,原笃于君父之大节……然则其形上学,虽属道家,而其于立身行事,实仍赏儒家之风骨也。”[11]魏晋玄学在潇洒放达的外表下,仍然没有忘怀儒学。纵观自曹魏正始年间兴起的玄学发展道路,便可清晰地看到“名教与自然之辩”这一条醒目的主线。
玄学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从夏侯玄提出“自然为体,名教为用”,继而王弼提出“名教出于自然”可视为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竹林玄学嵇康等提出了“越名教而任自然”;第三阶段元康玄学郭象倡导“名教即自然”;第四阶段东晋时期与佛学合流。显然,从现象上看,玄学之士似乎都崇尚自然,贬抑儒学。但实际上,他们反对的只是虚伪的名教之学,而不是不加区别地对儒学一概排斥。正因为如此,王弼好论儒道,向秀以儒道为一,郭象常论圣人游外而弘内,嵇康在给儿子的“家诫”中处处以儒家立志、进取的精神相告诫。因此,玄学尊奉的自然并不是绝对自在的自然,而是与名教发生关系的自然。玄学继承的并不仅仅是老、庄的自然哲学,而是同时也继承了孔孟道德哲学的人伦底蕴。这样,佛学便必然地汲取结合华夏儒、道两大文化精髓而形成的玄学要义。
当佛教文化传入中土之后,与之最早发生思想交往的是道家文化,人们用传统的眼光把佛教看成是道家方术中的一种。道家文化无疑是魏晋玄学的直接母体,这就为玄、佛交融提供了一个最早的契机。进入魏晋后,在严酷的社会现实面前,王公贵族、知识分子、平民百姓这三个社会阶层尽管遭遇不同、人生态度不同,但都有一种深层的心理企望,即对现实社会的失望和对来世及彼岸世界的向往。如果说这种向往在平民百姓身上更多地表现为对物质生活幸福的憧憬,那么,知识分子则更多地渴望着精神生活的自由。他们在看似旷达超然的玄谈清言之中,时时透露出实现理想人格的追求,对人生价值的高度关注。或以言简意赅的格言,或以辞约义丰的玄言诗来表达对宇宙、人生哲理的理解。这些华夏文化的精华,在玄学中被发挥得淋漓尽致,而传入中国的佛教却恰恰缺乏这些。因而,佛教便急迫地需要摄取玄学的这些思想,以更好地阐释佛理,弘扬佛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