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黑氏之妄更有甚者。彼不独认世界史“不外是自由之觉识之进步”,且认此之进步为一“世界精神”,一操纵历史的势力之活动结果。此精神者,“以世界史为其舞台,为其所有物,为其实现之境界。彼之性质非可在偶然机遇之浅薄的游戏中,被牵来扯去者,彼乃万物之绝对的裁断者,完全不为机遇所转移,惟利用之,驾御之,以达一己之目的……彼其理想之实现,乃以(人类之)知觉及意志为资藉。此等才性,本沉溺于原始之自然的生活中,其最初之目标为其目的的命运之实现——然因主动之者为(世界)精神,故具有伟大之势力而表现丰富之内容。是故此精神与己为战,以己为大碍而须征服之……此精神所真正追求者乃其理想的本体之实现;然其为此也,先将目标隐藏不使自见,而以此之叛异自豪”(同上,页一o五)。倘吾人能假定黑氏言语为有意义者,则其持说当如下述:有一非常乖僻,却具有非常权能之妖魔或神圣,名为世界精神者,其为物也,无影、无形、无声、无臭;在黑格尔以前无人知觉之,而除黑格尔及其同志以外,亦无人能知觉之。此怪物自始即有一殊特之愿望,即造成十八世纪末及十九世纪初之德意志式或普鲁士式的社会。然彼却好与自己开玩笑,使用一种魔术将其原来之愿望忘却,而终以迂回不自觉之方法实现之。彼最初隐身于中国、印度及波斯民族之灵魂中,造成“一人之自由之认识”,继则分身于希腊、罗马民族之灵魂中,造成“少数人自由之认识”,终乃转入德意志民族之灵魂中,以造成“人人自由之认识”。如此神话式之空中楼阁,吾人但以“拿证据来”一问便足将其摧毁无余。历史之探索,乃根据过去人类活动在现今之遗迹,以重构过去人类活动之真相。无证据之历史观直是谵呓而已。
现在批评黑格尔之历史哲学诚不免打死老虎之嫌。然过去目的论之历史哲学家无出黑氏右者,故不能不举以为例。且黑氏学说在我国近日渐被重视,吾今谈及其历史哲学,不能不预施以“防疫”之处理也。
要之,吾人依照证据所能发现者,除个人意志及其集合的影响外,别无支配历史之意志;除个人之私独的及共同的目的与计划外,别无实现于历史中之目的与计划。一切超于个人心知以外之前定的历史目的与计划皆是虚妄。又事实所昭示,人类历史在一极长之时期内若干区域之独立的、分离的发展,其间即互有影响亦甚微小。此乃极彰著之事实,彼以全部世界史为一整个之历程者,只是闭眼胡说而已。
与目的论史观相连者,为进步之问题。凡主张目的史观者,必以为贯澈于全部历史中者有一种状况、一种德性、一种活动,或一种组织之继续扩充,继续完成,换言之,即继续进步。此说逻辑上预断全部历史为一整个历程。盖进步之必要条件为传统之持续。惟承受前人之成绩而改革之始有进步可言。以现代之机械与五百年前美洲土人之石器较,前者之效率胜于后者不可以道里计矣。然吾人不谓二者之间有进步之关系者,以就吾人所知,前者并非从后者蜕变而来也。历史既包涵若干独立之传统,不相师承,故其间不能有贯澈于全体之唯一的进步。假设进步为事实,则历史中只能有若干平行之进步。
吾人现在可退一步问,毕竟在各民族或各国家,或各文化之全史中,自邃初迄今,是否有继续不断之进步?如其有之,进步者为何?
“进步”本为一极含糊之观念。过去论者每或将之与伦理价值之观念混合,因以为进步者乃伦理价值上之增益。而何为伦理价值之标准,则又古今聚讼之焦点。于是历史中有无进步,或进步是否可能之问题,遂禁然不可理。吾今拟将进步一名之价值的涵义刊落。每有一种状况、一种活动或一种组织之量的扩充,或质的完成,便有进步。准此而论,则过去历史哲学家分别认为各文化史中所表现之进步,计有下列各项:
(一)智识
(甲)广义的,智识之内容及思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