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氏号称已证明全世界全人类之历史为一有理性之历程,为一目的之实现(同上,页五四、页六四)。而实际上彼所涉及者,仅人类历史中任意选择之一极小部分,在时间上彼遗弃一切民族在未有国家以前之一切事迹。彼云:“诸民族在达到此境地(国家之成立)之前容或已经历长期之生活,在此期内容或已造就不少文明。然此史前时期乃在吾人计划之外,不论继此时期以后者为真历史之产生,抑或经此时期之民族,永不达到法治之阶段。”此之割弃有何理由?其理由即在如上所示“真历史”与“假历史”之分别。黑氏以为一民族在未有国家,未有志乘(志乘为国家之产物)以前之事迹,纵可从遗物推知,然“以其未产生主观的历史(志乘),亦缺乏客观的历史”(同上,页一三)。夫具客观的历史之事迹云者(如引语之上文所示),即曾经发生于过去之事迹而已。谓曾经发生于过去之事迹为缺乏客观的历史,若非毫无意义之谵呓,即自相矛盾。夫同是发生于过去之事变,其一产生志乘,其一未产生志乘;今称前者为“真历史”,后者为非“真历史”,除以表示此之差别以外,更能有何意义?此新名之赠予,岂遂成为割弃世界历史之大部分于历史哲学范围外之理由?盖黑氏发现人类历史中有一大部分无法嵌入于历史哲学中,而又不能否认其实在,于是只得“予狗以恶名而诛之”。
在空间上,黑氏亦同此任意割弃。彼所认为人类史之舞台只限于温带,“在寒带及热带中无属于世界史的民族存在之地”。然即温带国家之历史彼亦未能尽赅,关于北美洲,彼但以“属于未来之境土”一语了之。于东方彼虽涉及中国、印度及波斯,然无法以之与欧洲历史联成一体,其叙东方不过为陪衬正文之楔子而已。即北欧之历史彼亦须割弃其大半。故曰:“东亚之广土与通史之发展分离,而于其中无所参预;北欧亦然,其加入世界史甚晚,直至旧世界之终,于世界史无所参预,盖此乃完全限于环地中海诸国。”(同上,页一四四)可知黑氏所谓历史哲学仅是地中海沿岸诸民族有国家以后之历史之哲学而已。而猥曰“世界史为一有理性之历程”,猥曰“世界之历史不外是自由认识之进步”,其毋乃以名乱实乎?地中海沿岸可以为“世界”,则太平洋沿岸何以不可为“世界”?里海沿岸何以不可为“世界”?甚哉黑氏之无理取闹也。
即置其空间上以部分为全体之谬妄不论,其以一人之政治自由之觉识包括全部东方史,以少数人之政治自由之觉识包括全部希腊、罗马史,以全民之政治自由之觉识包括全部近世欧洲史,亦属挂一漏万。姑无论在任何时代,政治仅为人群生活之一方面,其他方面如经济、宗教、学术,不能完全划入政治范围之内。且一民族在其政制确立以后,直至影响自由观念之政治改革发生以前,其间每经过悠长之时期。此时期之历史可谓全无“自由之觉识之进步”。在黑氏历史哲学中对于此时期之历史,除否认其为“历史”以外,直无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