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美智咨询副总裁亚德里安·斯莱沃斯基(AdrianSlywotzky)在其著作《发现利润区》(1998年英文版)中提出了利润模式(现在叫商业模式)的4个维度:客户选择、价值获取、产品差别化/战略控制、业务范围,并第一次提出了22种利润模式(盈利模式),包括客户解决方案模式、产品金字塔模式等,开启了理论界、创投行业对商业模式的持续研讨和创新实践。早在1998年,亚德里安·斯莱沃斯基就对商业模式构成进行系统地阐述和对现实中的商业模式进行概括分类,应该说亚德里安·斯莱沃斯基是开创商业模式理论的鼻祖。
沃顿商学院阿米特(Amit)教授、ISES商学院的佐特(Zott)教授在2001年左右提出商业模式是企业创新的焦点和企业为自己、客户、供应商等合作伙伴创造价值的决定性来源;认为交易内容、交易结构、交易治理是商业模式的主要构成要素。《商业模式全史》作者三谷宏治认为,佐特才是开创商业模式理论的鼻祖,也许因为佐特与阿米特的主要观点——商业模式是企业为自己、客户、供应商等利益相关者创造价值的交易结构,对之后的研究者产生了深远影响的缘故。国外学者对商业模式体系构成的观点汇总,如表8-1所示。
表8-1 国外学者对商业模式体系构成的观点汇总
亚历山大·奥斯特瓦德(AlaxanderOsterwalder)及伊夫·皮尼厄(YvesPigneur)两位学者在2005年提出商业模式9要素理论,9个要素分别是:客户细分、价值主张、渠道通路、客户关系、收入来源、核心资源、关键业务、重要合作、成本结构。他们合著了《商业模式新生代》一书,该书以较少文字、较多图画的画面形式展现了他们关于商业模式的9要素理论。
马克·约翰逊()、克莱顿·克里斯滕森()及孔翰宁(HenningKagermann)3位学者于2008年在《哈佛商业评论》发表《如何重塑商业模式》一文,提出商业模式体系构成的4要素论,这4个要素分别是:客户价值主张、盈利模式、关键资源、关键流程。至此,商业模式构成要素从之前最多9个又减少到4个,好像又是一个新轮回的开始。商业模式这个“尼斯湖水怪”,继续让我们捉摸不定。
原磊先生通过研究2007年之前关于商业模式构成的20多个理论学说,在论文《国外商业模式研究理论评介》中指出:通过对比发现,我们考察的20多个商业模式构成体系既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的地方。从商业模式构成因素数量上来看,最少为3个,最多为9个。构成因素数量不同的主要原因在于研究者采用了不同的归纳方法,以及考察商业模式的深度和广度之不同。从商业模式构成因素本身来看,研究者一共提到了24个不同的因素,其中15个因素被不同的研究者重复提到,提到最多的是价值主张(12次),然后依次是经济模式(10次)、顾客界面(8次)、伙伴网络(7次)、内部结构(6次)和目标市场(5次)。
牛顿曾经说过:“如果说我看得比别人更远些,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伴随着互联网对商业的影响,2000年左右是一个商业模式研究热潮时期。后来的研究者继承了前人的贡献,形成了一些显著的成果。例如:《商业模式新生代》将商业模式这个“尼斯湖水怪”描述成了一个由9个要素构成的“画布形状”。这9个要素在过去诸多学者相关研究中都可以找到,有些名称也许叫法不同但实质内容是相似或相同的。因此,《商业模式新生代》中的“9要素理论”是对过去诸多学者相关研究的继承、集成和深化,应该是商业模式研究阵营中的一个显著成果。
(三)T型商业模式理论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