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把袖珍小手枪,还是我小的时候买来的。当时我正在那种可笑的年龄,突然喜欢起关于决斗和盗匪抢劫的故事,喜欢想象人家怎样来找我进行决斗,我怎样勇敢地举着手枪站在那里准备决斗。一个月之前,我在检查这把手枪时,发现在放手枪的匣内有两粒子弹,火药匣内还存有放三次枪用的火药。这是一支很糟糕的手枪,向外射击,只能射十五步远;但是,如果把它对准自己的太阳穴,当然也会把脑壳打歪。
我决定到帕夫洛夫斯克去死,在太阳初升的时候到公园里去,免得惊动别墅中的任何人。我这篇《解释》足够把全部案情向警察解释清楚。喜欢研究心理学的人们,还有那些愿意知道的人,可以从这篇文章里找出他们所需要的一切。但是,我不愿意把这篇手稿公布于世。我请公爵把这稿件自己保留一份,将另一份送给阿格拉娅·伊万诺夫娜·叶潘钦娜。这就是我的遗嘱。我把我的尸体遗赠给医药科学院,以做科学研究之用。
我不承认任何人有判决我的权力。我知道我现在处于审判官的一切权力之外。我最近还有一个可笑的理想:如果我现在忽然想杀死任何人,哪怕一口气杀死十个人,或者做出一件在这世界上被认为最可怕最可怕的事情,那么,在现在苦刑和拷问已被废止的时候,在我这有限的两三个星期内,审判官在我面前该有多么尴尬?我可以在他们的医院里,在医生的精细诊察之下,暖暖和和地、舒舒服服地死去,也许比在自己家里还舒适和温暖得多。我不明白,那些和我有相同状况的人,哪怕只是为了开玩笑,为什么脑筋里不产生这样的想法?然而,也许会产生出来的;在我们这里,爱开玩笑的人多得很啊。
虽然我不承认人家对我的判决,但是我知道,在我已经成为哑巴,不能为自己辩护时,人家总要判决我这个被告的。我不留下回答的话,绝不愿意走开。我的话是发自真心的,不是强迫的,更不是为了替自己辩护——啊,不是的!我用不着向任何人请求原谅,也没有请人原谅的事情——我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我自己愿意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