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次,”他又补充地说,“我们要明了,上述三种条件,不过是三种格式,或三种型定方式(formulations)。我们在上面说有三个条件,这话并不表示在这个世界上有哪些现象天生是另一种现象的必须条件,哪些现象天生是其他现象的充足条件等等。在理论物理学中,我们要接近一个概念,不只可经由一条路径,而可经由几条路径。类似的,我们要把哪一现象当作充足条件,或必须条件,或充足而又必须的条件,这全视情境的需要甚或研究程序上的便利而定,所以,我们不可看得太胶执。我们栽一株玫瑰,当土壤、空气、日光和水分俱备,但无磷肥它未开花,这时,我们加入适量的磷肥,玫瑰就开花。在这种情境之下,‘加入磷肥’是‘开花’的充足条件,或充足而又必要的条件。可是,如果其他条件未满足,例如没有水分,则虽已经加入磷肥,也未必开花。在这种情境之下,‘加入磷肥’对于‘开花’而言,就不成充足条件了。这样看来,一个条件是否为充足条件,或是否为必须条件等等,不能由它仅由一组因素所构成的一个情境中去决定。所以,我说何者为何种条件,全视情境的需要甚或研究程序上的便利而定,不可胶执。不过,”老教授眉头闪动,眼中露出一股严肃的光芒,他说,“我们的思路不要顺着沟儿溜,以为‘不可胶执’就是可以‘随随便便’。我们已经说过,决定何者为何种条件,是要视情境的需要甚或研究程序的便利而定。既然如此,情境的需要以及研究程序上的便利,就是决定何者为何种条件的条件。是不是?既是有条件的,当然就不是可以随便把什么当作什么条件。是不是?复次,”老教授加重语气说,“一旦我们因情境的需要或研究程序上的便利,而决定了什么是什么条件以后,我们据之以行推理时,更不能随随便便,而是要依照逻辑规律行事的。”
说到这里吴先生将身子靠在椅背上,休息了一会儿,慢慢吸着烟。然后,他又开始说:“在以上我们解释了什么是条件语句、前件、后件,以及充足条件、必须条件,和充足又必须的条件。现在,我们要进而谈谈条件推论的一些规律。一提到‘规律’,二位不要头痛。其实,如果明了了条件语句的性质,明了了什么是前件和后件,以及上述三种条件,自然会明了我所要谈的规律,用不着死记的。就一般的情形而论,前件与后件是充足条件对必须条件的关系,所以我们还是从这一关系开始吧!
“如果前件为后件的充足条件,而且后件为前件的必须条件,那么推论规律有四条:
“第一条,从前件真可以推论后件亦真,这就是说,肯定前件可以肯定后件。这一条的道理是很显而易见的,因为前件是后件的充足条件。既然如此,于是前件满足时,后件亦随之而满足。如果温度增高,那么物体膨胀。在其他情境不变之下,温度增高了,物体随之而膨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