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如果仅仅就这一对语句来说,O是可以换位的。但是,这样的简单位换,并非普遍有效。除了上面所说的例子以外,我可以再列举一对例子。如果‘有些狗不是猎犬’为真,则其换位语句‘有些猎犬不是狗’显然为假。我在前面说过,逻辑的推论方式,必须普遍有效。既然O型语句在有些例子之下可以换位,而在有些例子之下换位会弄出刚才所说的毛病,可见,如果把O看成可以简单位换的语句,这一办法并不普遍有效。既不普遍有效,那么,在逻辑的范围里,我们不能这样做。……就逻辑的理由说,O之不能换位,理由非常简单,即是,如果?○换成○?,便是在原来语句中未普及的词端?,在换位语句中变成普及的词端○。调一个头,就偷偷由偏而全,犯了逻辑之大忌。仅仅这一条理由,就足以防止我们对O实行换位,而用不着一个一个举出语句来试了。
“我转了这么久,二位嫌太繁吧!其实,位换手续,如果从表示A、E、I、O的普及之符号方面着眼,真是再简单也没有了。我们现在把上面所说的,用符号表示出来,以作关于位换的讨论之总结。箭头表示推论。”吴先生画着、写着:
老教授画完写完,放下铅笔,靠在沙发上休息一会儿,又抽着烟,慢慢吞吞地说:“关于位换,我们已经讨论完了,我们现在要来讨论质换(obversion)。质换也是我们常用的一种说话方式;更严格地说,它是一种改变语句之质的方式。质换就是改变原有语句之形式性质,而得到一个与原有语句相等的语句。详细一点说,质换就是借改换原有语句的宾位词端的性质以得到与原有语句之意义相等的反面语句。在质换时,语句的量须保持不变,这是一个要求。
“我们现在试试将A、E、I、O一一加以质换。我们还是照前面的记号法,以A代表全谓肯定语句,S代表主位词端,P代表宾位词端。我们将A写在S与P之间。于是,A式语句可写成SAP。以P代表‘非P’,于是SAP换质时,可写成SEP;反过来也是一样,SEP换质可以写成SAP,二者的质换是对称的。例如,‘所有的动物是有机体’可以换质成‘没有动物是非有机体’。同样,‘没有动物是非有机体’可以换成‘所有的动物是有机体’。‘凡英雄皆当配美人’可换质成‘没有英雄不当配美人的’。
“E式语句可以换质成与之相等的A式语句。‘没有魔鬼是天使’可以换质为‘一切魔鬼是非天使’。倒转来也是一样,‘一切魔鬼是非天使’可以换质成‘没有魔鬼是天使’。普遍地说,SEP与SAP可以互相质换。
“I式语句可以换质成与之相等的O式语句。‘有些蚂蚁是好斗的’可以换质为‘有些蚂蚁不是非好斗的’,倒转来也是一样。普遍地说:SIP与SOP二者可以互相质换。
“O式语句可以换质成与之相等的I语句。‘有些学生不是运动员’,可以换质成‘有些学生是非运动员’,倒过来说也是一样。普遍地说:SOP与SIP二者可以互相质换。
“从以上所说的,我们可以知道,凡属肯定语句的质换,是双重否定;凡属否定语句的质换是将词系上的否定记录移置到在宾位的词端上去。双重否定等于一个肯定。例如,在代数学中,”
–(–a)=a
吴先生接着说:“所以原来语句经换质后与被换语句相等。”
“吴先生,在修辞学上,双重否定并不等于一个肯定,而是加强了的肯定语气。”周文璞说。
“不错,”吴先生答道,“可是,那是一个心理问题,与逻辑的语句形式是否相等无关。……复次,我们知道,四种语句换质后,与原有语句是相等的。既然相等,所以是对称的,这种情形,我们可以画一图表示表示。”老教授在纸上画着:
“双箭头表示对称。我们看了这个图表,质换的情形便可一目了然。”吴先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