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我从前曾写过五个‘人’字,我说这五个‘人’字是一个‘人’字的一个记号设计的五个记号出现。这五个记号之所以同为一个记号设计的记号出现,因为它们虽然有五个,而只有一个意谓。这也就是说,这五个记号出现只有一个记号设计,而这一个记号设计,只有一个固定的指涉,因而,这五个记号出现也有而且只有一个固定的指涉。一切语言文字或符号的用法,必须谨守这一原则,否则,便会发生歧义或多义。这样的语言,如果不是为了有意胡扯,便是用此语言者训练不够;不是训练不够,便是本来就为了使语言产生丰富的意象,使人去猜,去得诗意。‘如如’便是这种语言之一例,就物理形式看来,两个‘如’字同属一个物理形式,是一个记号设计,可是,两个如字的指涉各不相同。头一个‘如’字的意谓不等于第二个‘如’字的意谓。‘如如’翻译起来,像是世界是如其实的样子。‘Theworldiseverythingthatisthecase’(借用维特根斯坦语),‘道可道非常道’中之‘道’也是如此。
“同一律只要求用语言者,他所用的一个文字记号,在同一场合以内,如果出现n次,必须始终保持一个指涉。这完全是说话用字方面的问题,与事物本身之变或不变,世界之动或静,根本毫不相干。这些问题无论重要或不重要,都是属于形上学的问题。即使是形上学,如要人懂,也必须遵守用语言文字的这种起码条件。一个人如果由少变老了,那么你就说他是老了好了。这样自由命名命句,没有逻辑来限制你的。所谓‘A是A又不是A’这是说夹杂话,用同一个语言文字或记号来名谓同一事物之不同的发展或形态。人在少时就说他是少年,到了老年就说他是老年而不说他是少年好了。你总不能说少年是少年又不是少年。无论年龄中有何‘内在法则’,如果你愿意用语言来描述它,而且你又不愿意自愚而愚人,那么你总得条分缕析,是甲就还它个甲,是乙就还它个乙。无论怎样变,你的形容词或命名当然也可以跟着不同。你总不能不说少年是少年,中年是中年,老年是老年,而这三者都是‘A是A’之不同的三个例子,可见同一律没有在任何时候否认变之可能。当然,它也没有承认变之可能,因为承认变之可能或否认变之可能,这是形上学分内之事,与逻辑无涉。如果像‘A是A又不是A’这样的话可以说,那么势必使语言失效。例如,我们说‘柏拉图是个人又不是个人’。这话多别扭。”
“是,我就觉得这种说法怪别扭的。”王蕴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