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三大思想律是关于事物的规律,那么,简直……简直一点意思也没有。试问A是A,关于事物说了些什么?我们因它而对于事物获得了什么知识?‘A是A’这话,朴素的(naive)人似乎容易解释为‘一个东西是一个东西’‘人是人’‘小孩是小孩’‘毛虫是毛虫’。而这些例子中的‘是’字,很容易被解释作‘肯定’。于是,‘小孩是小孩’就解释作‘肯定小孩就是小孩’;‘毛虫是毛虫’就解释作‘肯定毛虫就是毛虫’。‘肯定毛虫就是毛虫’,予人的意象就是‘肯定毛虫不能变’,不能变成蝴蝶了。这样一来,又往前引申,于是说‘传统逻辑’是‘静的逻辑’,‘静的逻辑’不足以作为规范世界的发展法则,要能作为规范世界发展的法则必须有‘动的逻辑’了。‘动的逻辑’说‘A是A又不是A’。这种说法,因为接近感官感觉,所以有些人信以为真。其实,这全是搅混之谈。就语意学的观点看来,这是文字魔术。这种魔术背后,有一种实际的目的,即暗示要人推动世界,要世界变。这个我们现在暂且不提。最有趣的是若干年来的魔术家,竟在学术的面貌之下,欺人至此,而居然有些人为之蒙蔽,真是奇事!我们要知道,说‘A是A’的逻辑家,自古至今,不知凡几,如非大愚,宁不知事物时时变动之此一浅显常识?如非白痴,彼等何至‘肯定’毛虫不变为‘蝴蝶’?其所以说A是A,一定有相当用意。不过因为古代逻辑家将形上学的观念、知识论的观念、语意学的观念,以及纯逻辑概念分不清楚;而且语言的表达能力不如今人;语法(syntax)、语意(semantics)和语用(pragmatics)三大语言因次(dimensions)尚未辨析明白,以致关于‘A是A’之解释不一致。关于矛盾律与排中律亦然。最有趣的,同一律与排中律都是纯逻辑的规律,许多人如此不容忍同一律,而对于排中律却一字未提,是否排中律之‘排中’大有利于暗示‘斗争’?大有利于将人类社会作简单之‘二分法’?……哈哈!
“在‘A是A’中,A是变量,这一变量可代表任何名称。‘是’乃一系词,可是,它有好几种意谓。而变量A的级距(range)不定。所谓级距,就此处说是应用的范围,因此,级距不定,意即应用的范围不定。既然系词与变量有些毛病,于是整个‘A是A’的意谓也就含混不清。
“同一律这样简单的语句,自然容易作种种不同的解释,但是,它在逻辑范围里从语意方面解析起来,却有一定的意义。同一律所表示的概念,是一个很简单的概念,就常识看来,简单到几乎不值一提,可是,它又是一个必不可无的基本概念,所以,又非提不可。我们要精确表示同一概念,似乎只有求助于同义字。我们说O和Y是同一的,等于说O和Y是同一的东西。每一事物与其自己同一,而不与别的东西同一。双生子,严格地说,只是相似,而不是同一,至少,他们占不同一的空间,吃不同一个东西……,他们无论怎样相似,总是两个个体。正因同一概念这样简单,所以引起许多误解。比较规矩而有思想的人会问,如果任何事物与其自身同一,那么同一概念琐细不足道;如果我们说一个事物与别的东西同一,那么便是假的。这么一来,同一概念何用之有?同一概念如果无用,同一律又有何用?
“这种想法是不够精细的。这种不够精细的想法之所以发生,是由于以为只有上述两种可能。在实际上,不止有这两种可能,而是有三种可能的。这三种可能,我们可以举例如下。”老教授又在黑板上写着:
① 张江陵=张江陵
② 张江陵=张巡
③ 张江陵=张居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