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界说表示‘潜水艇’在界说上等于‘在水中航行的机动船只’。在这里,我们应该留心,界说所介绍的,只是两个名词或符号,而不是事物本身。在这个例子中,借界说介绍的,是‘潜水艇’这个名词和‘在水中航行的机动船只’这个名词。界说所涉及的只是名词与名词之间的关系,或符号与符号之间的关系。我们在这个例中说,‘潜水艇’这个名词与‘在水中航行的机动船只’这个名词的意谓相等。我们所界定的是二个名词,而不是潜水艇与水中航行的机动船只之本身,因为,二者所指本系一物。一物可有二名,因而二名不必是二物。于是,我们显然可知,所界定者是事物的名词而不是事物的本身。这也就是说,‘潜水艇’与‘在水中航行的机动船只’这二个名词所指是一实物——潜在水中之艇,我们对它说了二个名词,它还是一个东西。可见我们界定的是名词,而不是潜水艇这实物。我们可以建造一艘潜水艇,也可以击沉它,但不能‘界定’其本身……”
“您在以上所说的是界说的普遍逻辑型式,除此以外,关于界说还有其他可以告诉我们的没有?”周文璞问。
“哦!可谈的多得很哩!详细讨论起来,简直可以著一本书。例如,牛津大学的鲁宾逊(R.Robinson),即以“definition”为题,写了一本书,足足有二百零七页之多。我们不谈界说的历史,仅仅就事实而论,界说就有十九种之多。不过,这许多不同的界说,多系在学术之特定的范围里因应特定的需要而定立的。我们在此没有一一加以讨论之必要。……其实,在基本上,界说可分三种。……”
“哪三种呢?”周文璞又问。
“第一种,是语法界说(syntacticaldefinition),通常叫作名目界说(nominaldefinition)。这种界说定立之目的,纯粹在介绍新名词,尤其是新记号,而不涉及意义。例如,”他拿起粉笔来画着:
n! Df1×2×3……(n-1)×n
“第二种是语意界说(semanticaldefinition)。在这种界说中,界定端陈示被界定端的意义。例如,‘逻辑是必然有效的推论之科学’。
“第三种,是通常所谓实质界说(realdefinition)。在实质界说中,界定端陈示被界定端所表示的‘实质’。例如,‘怯懦是借行较小的恶以避免较大可怖事物’。
“但是,严格说来,”老教授眉头闪动,露出一股严肃的光芒,“所谓‘实质’为何,其意义就很不易确定,因此,界定端的意义常不易确定。界定端的意义既常不易确定,于是,整个‘实质界说’的意义也就常不易确定。在科学上,以及至少在人的通常语言中,实质界说常不能达到界说的实际作用,因而,科学家及日常生活中很少用到这种界说。似乎,只有哲学上的‘本质论者’(essentialists)对之发生兴趣。这种兴趣既然主要的是某派哲学上的兴趣,对于我们现在的目标毫不相干,所以我们没有讨论它之必要。于是,所剩下来的只有第一与第二两种界说。第一种界说,在数学中或纯形式的演算中常常用到,但是数学与纯形式的演算二者俱非我们现在研究的主题。我们现在所要着重的,是剩下来的第二种界说。
“第二种界说是语意界说。我们在语言中最常接触的是语意界说。在此,我们首先须弄清楚的是定立语意界说的几种主要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