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塞尔努达,第一个感觉就是——危险。他太美了,而美是悬崖边的蹈险,一不小心,就会坠于它自己。坠于唯美,坠于耽美,美,总是被它自己的盛放刺穿……随手举个例子,比如:法国作家于斯曼的《逆天》,那种堆满了形容词和物质的美,是丰腴到让人腻味的。
这本书乍看是断片版的《童年与故乡》,但真要归纳主题,它并不是童年生活的平铺,而是内心体验的快照——如果有一只能捕风的快手,它抓拍到的,那些灵性觉醒的瞬间,全部冲印成相册,就是这本诗集。在小心翼翼折叠好、收束整齐的时光皱褶里,一个个带着折痕的记忆被重新打开、翻阅。每篇文章都是一个小站,你下车,眺望远处,然后,在视野里,徐徐出现一个视觉重心,比如“夏日”,比如“店铺”,比如“诗人”,托住你的注意力。
那样醇厚的美,和顾随一样,只能每天读一段,否则会煳掉。那一阵子我不管去哪儿,总把它带在手边,我读它,沉浸其中,浑然忘却周遭。读到一段带感的,就含在嘴里,不舍得吞下,起身走动,帮助消化。塞尔努达是橄榄,是核桃——我是说,一种有味、也有核的精神食物。美,有了可嚼之核,就安全了。
一般人,往往处于两难。童年时有真皮层的敏感度,却没有表达能力。成年后能叙事了,但远程记忆模糊,情境已经脱水了。刚才看到一段伍迪·艾伦的访谈,说自己“意识到死亡的那一刻,童年就结束了”——这就是个正常人的干燥记忆,只有事件轮廓。塞尔努达也精确地记录了这个童年的绝境时刻,他颓然意识到时间的概念,那一刻,他被逐出了天堂。但和伍迪·艾伦不同,塞尔努达的回忆是情境丰满的。他记得那个老家长满蒲葵的院落,篷布柔化过漏下的夏日阳光,滴答的水声,而他突然意识到时间的有涯——塞尔努达用成年人的脑打捞了童年的心,他用居住在孤独里的内在目光,重新审视了记忆。我能想到的与他类似的人,是在描绘童年时,擅长还原彼时情境的蒙克。他们可能是在不解事的年纪,就记下了不理解的人事,在成年后再拿出食材解冻加工,但我们普通人都没那么大容量和好质量的冰箱。
塞尔努达是一个热爱变动并且在变动中获取营养的人。他对变动的痴迷,使他终生为旅行所吸引,西班牙内战之后,他开始游历欧洲诸国。英国人的北方性格及英语诗歌里的克制冷淡,对塞尔努达彼时的南欧浮夸风做了降温和拨正,法国街道的外在美,又让他徜徉其中,他的诗歌风格路过了古典主义、象征主义、超现实主义,最后远离了西班牙风格,小心地规避着熟练化带来的舒适省力。他终身信奉的格言是:“动**不安的莽撞,好过一成不变的谨慎。”他不停变换着文字的容器,以盛放流淌溢出的诗情。他一路精简着语言,在饱满之中留白——一把剑,不是看铁匠铸剑的工艺,而是闭上眼睛,回味剑客舞动它的手势。词语止步处,诗歌开始吟唱,塞尔努达让我学会去看见那看不见的。
当塞尔努达拎着简单的随身行李、喝下最后一口冷牛奶、越过荒凉的西班牙边界来到英国时,以为只是短时间地避让战火,没想到这一别就是永远。当《奥克诺斯》这本诗集来到我手中时,那绒质的砖红,让我的视觉跟着小小踉跄了下,我被那个色阶绊了一下。后来才知道,这种红,就是塞利维亚乡间的红砖房子的颜色。我喜欢的另外一个作家,香港的西西,嗜好项杂,其中一个是搭玩具屋,她最喜欢乔治亚式房型,是因为她少年时代住在上海,见惯了江南的红屋顶。这绊了我一下的红,是塞尔努达童年的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