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基的《欧洲道德史》(Lecky,HistoryofEuropeanMorals)是一本研究实际的道德而不是理论的道德的著作。韦思特马克的那部大手笔,《道德观念的由来与发展》(TheOriginandDevelopmentoftheMoralIdeas),是一篇更新颖的客观的科学讨论;原书的题目虽嫌陈旧,不足以表示这一点,但其实质的价值则无可否认。书中所叙述的,就其大要而言,也不外历史上已然的事实,而不是未然而应然的一些悬拟。差不多同时出版的霍布豪斯先生的《演化中的道德》(Mr.L.T.Hobhouse,MoralsinEvolution)也有同样的性质;它名义上虽以观念为讨论的对象,即以道德的规律为对象,而不以社会“行为的历史”自居,事实上它所讨论的规律也未尝不以有关“常人的常态行为”者为限(语见原书第一册,26页)。换言之,霍氏此书也不失为一本实际道德而不是理论道德的历史。近代思想家中最深沉也最能发人深省的一位,法人戈蒂埃先生(M.JulesdeGautier),在他好几本书里,尤其是在那本《道德的依傍性与习俗的独立性》(LaDépendancedelaMoraleetl’ IndépendancedesM?urs,1907年出版)也用同样的眼光来分析道德的概念。他说:“行为的现象,和别的现象一样,也是经验的一部分,所以道德这样东西,就是在历史演化的任何时期里一切可以适用到行为的规矩条文,都是依傍着习俗的。”我也不妨征引到另一个法国学者的著作,就是莱维-布吕尔的那本《习俗的道德与科学》(Lévy-Bruhl,LaMoraleetlaSciencedesM?urs,书有英译本)它在实际的道德方面,也有一番极有力量的讨论。
所以归根结底,实际的道德是一种所谓硬碰硬的自然的事实,也是一切理论的道德,不论其为传统的或理想的,所由产生的基础。所以我们那种很普遍的深怕触犯或对不起道德的心理,是浪费了的。我们不会对不起道德,我们只会对不起自己。道德是以自然为根据的,所以我们最多只能加以变通罢了。克劳利(Crawley)说得很对9,就是传统道德中的金科玉律,其效用也无非在辅助自然,使种种自然的冲动,可以得到一种更有规则的表现;常人以为此种大经大法的目的在抑制自然,真是一大误解。此种金科玉律的弊病,像许多古板的东西一样,是在不能随时代而变通;往往原先是极有用的行为的规律,但时过境迁以后,它们却不能跟着变迁,结果就失其效用而成为生活的障碍了。这种障碍却也就是新的理想的道德所由产生的一大因缘;同时实际的道德也正在那里酿成新的结构,以适应新的生活的关系,而替代陈旧的与枯朽的传统的事物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