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第一发现者有一定好处。石田事先准备好衣服,在犯罪现场换下了身上染血的服装,但是他不知如何处理双手和鞋子上的血,以及凶器菜刀上的指纹,所以他这样搪塞道:“我以为老板还活着,就忍不住抓着菜刀,想把它拔出来。”不仅如此,他还自作聪明地对巡警发表了一番推理:“妈妈桑最近跟店里一位客人走得很近,可能老板不高兴,跟妈妈桑吵架后,怒气上头,抓起了菜刀,杀了妈妈桑后又自杀了……”他还补充道,不仅是今晚,老板夫妇关系早有不和,店里的六位女公关都能证明这一点。
他虽然脑子很聪明,但有时会做些令人难以置信的蠢事,所以大家都不怎么看得起他——
后来,一位女公关这样评价石田。其实,石田的犯罪过程中也有一个只能称之为愚蠢的失误。在等待池袋警署调查人员赶来,并且记录石田的证词时,巡警发现老板向井还有一点微弱的呼吸。尽管只是奄奄一息,好在马上叫了救护车,向井奇迹般地得救了。三天后,他脱离危险状态,完全恢复意识,并告诉警方“凶手就是石田”。
那天临近月末,石田亲眼看见老板从客人那里收回了很多赊账,手提保险箱里装了不少现金,因此策划了犯罪。首先,他趁老板上厕所时杀害了妈妈桑杉江;接着,他又趁老板出来,吓得目瞪口呆的空当,操起菜刀朝他扑了过去。老板向井信二平时不在店里接客,而是在后面负责运营和后勤。不过他爱好钓鱼,不时亲手处理自己钓上来的鱼,端给客人吃。因此,店里放着一把三十厘米长的刺身菜刀,它成了石田趁手的凶器。
其实没等被害者亲自作证,警方在案发之后就断定了石田是真凶。向井被抬上救护车的时候,石田趁乱逃走了。另外,凶器的刀柄上发现了石田的指纹。女公关又证实石田赌马失败,欠了不少钱。店里还接到过疑似暴力团伙的催债电话。
行凶时间是凌晨三点半左右。其后,石田回过一次住处,但那是为了把抢到的钱藏在家中。凌晨四点左右,送报纸的少年目击到石田走进出租屋房门。后来警方展开调查,在石田房间门口发现了被害者的血迹,应该是被印在他的鞋底,从现场带了过去。
向井被救护车接走后,石田意识到计划失败,悄悄离开现场回到住处,带走了四十二万现金和一些随身物品。一名住户目击到石田提着运动包,神色慌张地从出租屋后门逃跑了。
凶手竟然没有确认被害者死亡,就假装第一发现者跑到派出所报案,这个愚蠢的举动令警方忍俊不禁。由于那片地区开设了许多挑战法律底线的色情店铺,又是犯罪多发区域,这起案子放在其中一点都不稀奇,警方一开始也认为能够轻易逮捕到这名凶手。
然而事与愿违,石田广史逃出后门消失后,整整十五年都没有被警方追查到。
不,从公诉时效成立的法律意义上说,十五年还没过去……[2]还剩下几个小时。准确来说,还有四小时二十七分钟——
我一边接听出租车司机大岛成树的电话,一边看向警署的挂钟,确认了时刻。
晚上七点三十三分。
大岛最终犹豫了半个多小时,才给隶属于六日町警署的初中同学山根打了电话。山根忙着加班,把电话内容简单概括了一下,将工作完全托付给我。他之所以在一课刑警中选择我,是因为想起了我以前在忘年会或是别的聚会上热情讲述过这起案子。
虽然警署门口也贴着通缉海报,不过纵观整个六日町警署,最关心这起案子的人,的确就是我了。案发当时,我隶属于东京上野警署,虽然与发生在池袋的案子没有直接关系,但也听说了不少消息,并对案子产生了兴趣……我当年三十二岁,与凶手同龄,虽没有赌马,却沉迷自行车赛赌博,欠下了对公务员来说难以想象的巨额债务,连妻子也提出了离婚。
尽管当时我也嘲笑过凶手没有好好确认杀害目标是否死亡,但心里总觉得有点虚。因为我感觉那个愚蠢的凶手跟自己有点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