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伏愿皇上入境问俗,入国问禁,起居言笑慎之又慎。至驻跸之期尚需时日,环堵之室颇苦回旋。皇上每日须读书一二时以颐养心神,运动三四刻以操练身体。又仆之数,惟在足供使令,引对之臣,亦须选择贤否。凡诸举措,皆系观瞻,务令外人知帝王之自有真,天人之有攸属,则天下幸甚!前日奉驾抵日馆后,陈宝琛对臣诵《檀弓》之言曰:“亡国恒于斯,得国恒于斯。”味此十字,实为名言,愿皇上一日三复之。又皇上出潜邸时,未及携带书籍,臣谨呈《后汉书》及唐陆贽《奏议》各一部,用备御览。[82]
静安此折署年为“宣统十六年十一月初七日”,即1924年12月3日。溥仪住进日本使馆的时间是1924年11月29日,静安是在之后的第四天呈递此折的。折中语气措辞,在在是倾心的关切,句句温馨之至。陈宝琛所诵《檀弓》,为《礼记》本文。本事是晋献公之子重耳,为躲避晋国的宫廷残杀,逃亡到翟国。后晋献公去世,秦穆公派人到重耳那里吊丧,而且说:“寡人闻之,亡国恒于斯,得国恒于斯,虽吾子俨然在忧服之中,丧亦不可久也,时亦不可失也。孺子其图之。”意谓,虽在举丧期间,也不应忘掉了重掌国柄之大计,而是不论“亡国”还是“得国”,自己的恒心都是一样的。陈宝琛诵《礼记·檀弓》此句,可谓恰切之极。故静安希望溥仪每天能诵读三遍。
翌年,溥仪离京赴天津,静安也在张园被“召对”过。
可是,1924年的“翌年”,就是1925年。对中国现代学术史感兴趣的读者,我不说也会想到,刚成立的清华国学研究院,已经频频向静安先生招手了。
九
王国维答允去清华国学研究院执教,是一个曲折的故事,容后再谈。这里先说他何以不去北大。别忘了,他本来已经同意担任北大国学门的导师,还写过堪称典要的“研究发题”。最后决定去清华而不去北大,他内心一定有特殊的权衡。
可以想到的原因,一个是,以静安一贯的思想,他可能不愿接受北大的“新潮”。另一个是,他已经感觉到北大似乎存在派系问题。这后一方面,他1924年写给蒋汝藻的信里曾有所透露:“东人所办文化事业,彼邦友人颇欲弟为之帮助,此间大学诸人,亦希其意,推荐弟为此间研究所主任(此说闻之日人)。但弟以绝无党派之人,与此事则可不愿有所濡染,故一切置诸不问。大学询弟此事办法意见,弟亦不复措一词。观北大与研究系均有包揽之意,亦互相恶,弟不欲与任何方面有所接近。”[83]鉴于如是之看法,静安先生与北大的关系实维持在“远近之间”。
更重要的是,当年发生的另一件事情,促使他决意与北大脱却关系。这就是北大考古学会发表《保存大宫山古迹宣言》,指陈皇室“占据官产”,“亡清遗孽擅将历代相传之古器物据为己有”,等等。王国维看到后当即致函沈兼士和马衡,一一为之辩陈,并将问题置诸社会法律的高度,措辞强硬地写道:
诸君苟已取销民国而别建一新国家则已,若犹是中华民国之国立大学也,则于民国所以成立之条件与其保护财产之法律,必有遵守之义务。况大学者全国最高之学府,诸君又以学术为己任,立言之顷不容卤莽灭裂如是也。抑弟更有进者,学术固为人类最高事业之一,然非与道德法律互为维持则万无独存之理,而保持古物不过学术中之一条目,若为是故而侵犯道德法律所公认为社会国家根本之所有权,则社会国家行且解体,学术将何所附丽?诸君所欲保存之古物,欲求其不为劫灰岂可得乎?即不然,强有力者将以学术为名,而行掠夺侵占之实,以自盈其囊橐,诸君所谓文献将全为齑粉者将于是乎实现,不审于学术何所利焉?于诸君何所利焉?[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