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研究学术,最主要的是要具有自由的意志和独立的精神。所以我说“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俗谛”在当时即指三民主义而言。必须脱掉“俗谛之桎梏”,真理才能发挥,受“俗谛之桎梏”,没有自由思想,没有独立精神,即不能发扬真理,即不能研究学术。学说有无错误,这是可以商量的,我对于王国维即是如此。王国维的学说中,也有错的,如关于蒙古史上的一些问题,我认为就可以商量。我的学说也有错误,也可以商量,个人之间的争吵,不必芥蒂。我、你都应该如此。我写王国维诗,中间骂了梁任公,给梁任公看,梁任公只笑了笑,不以为芥蒂。我对胡适也骂过。但对于独立精神,自由思想,我认为是最重要的,所以我说“惟此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历千万祀,与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我认为王国维之死,不关与罗振玉之恩怨,不关满清之灭亡,其一死乃以见其独立自由之意志。独立精神和自由意志是必须争的,且须以生死力争。正如碑文所示,“思想而不自由,毋宁死耳。斯古今仁贤所同殉之精义,其岂庸鄙之敢望”。一切都是小事,惟此是大事。碑文中所持之宗旨,至今并未改易。[4]
“没有自由思想,没有独立精神,即不能发扬真理,即不能研究学术”,“一切都是小事,惟此是大事”,他说得再清楚不过了。通观五十年代以后的中国思想学术界,在中国现代学人之中,没有第二人,能够像陈寅恪这样,把为学的这种精神义谛保持到如此的强度和纯度。
二 陈寅恪的基本文化态度是不忘记本来民族之地位
“自今日以后,即使能忠实输入北美或东欧之思想,其结局当亦等于玄奘唯识之学,在吾国思想史上,既不能居最高之地位,且亦终归于歇绝者。其真能于思想上自成系统,有所创获者,必须一方面吸收输入外来之学说,一方面不忘本来民族之地位。此二种相反而适相成之态度,乃道教之真精神,新儒家之旧途径,而二千年吾民族与他民族思想接触史之所昭示者也。”[5]这是陈寅恪在深入研究几千年中西文化交通之历史之后,得出的不容移易的结论。
外来之学说,只有与本民族的思想文化传统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发用。佛教传入中国的过程是其显例。佛教一变而为禅宗,二变而实现宋代的思想大合流,经由本土儒学、道教的思想、佛教之禅宗三者化合而成为理学。宋之濂、洛、关、闽诸大儒,秉持的已不是先秦、两汉之儒学,而是有佛、道参与其间的新的儒学。寅老所谓“新儒家之旧途径”,即本此一义谛。而玄奘唯识之学的后不为继,其主因就是没有“经过国人吸收改造之过程”。因此寅恪先生颇怀疑输入北美的思想或者东欧的思想,如果与“本来民族之地位”相游离,而不“经过国人吸收改造之过程”,即使是“忠实”地输入,也未必获致预期的效果。他甚至将此种情形与玄奘唯识之学在中国思想史上的处境加以比较,从而对其终局做出并不乐观的估量。
1961年8月30日吴宓赴广州探望陈寅恪,两位老友相见甚欢。据当天吴宓日记的记载,陈寅恪明确表示中国在国际关系上不应“一边倒”。他说:“必须保有中华民族之独立与自由,而后可言政治与文化。”[6]则又与三十年前《审查报告》之所言如出一辙。寅老立此一义谛,如今距《审查报告》已过去七十余年,距陈吴之会也有四十五年之遥,证验与否,知者知之,不知者不知。
三 陈寅恪的主要文化理念是文化高于种族
陈寅恪是史学家,也是文化学者。种族与文化问题,是他向来所关注的学术大课题。1940年撰写的《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和1942年撰写的《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两书,于此一义谛发挥最为详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