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指出的是,寅恪先生用以释证材料的这三种方法,虽然与吾国传统文史考据之学相重合,但统率此方法的证释观念和精神指归却不完全相同。就吸收传统而言,寅恪先生赞许宋儒治史的方法,而不赞成清儒治经的方法。清代史学和经学并有朴学之目,但史学的地位远不如经学。所以如此,爱新觉罗氏以外族入主中国,屡兴文字之狱,株连惨酷,学者有所畏避,不敢致力于史事研究,固是一因,但寅恪先生认为还有史学与经学的释证材料的方法不同途的因素在内。他说:
所差异者,史学之材料大都完整而较备具,其解释亦有所限制,非可人执一说,无从判决其当否也。经学则不然,其材料往往残阙而又寡少,其解释尤不确定,以谨愿之人,而治经学,则但能依据文句各别解释,而不能综合贯通,成一有系统之论述。以夸诞之人,而治经学,则不甘以片断之论述为满足。因其材料残阙寡少及解释无定之故,转可利用一二细微疑似之单证,以附会其广泛难征之结论。其论既出之后,固不能犁然有当于人心,而人亦不易标举反证以相诘难。比诸图画鬼物,苟形态略具,则能事已毕,其真状之果肖似与否,画者与观者两皆不知也。往昔经学盛时,为其学者,可不读唐以后书,以求速效。声誉既易致,而利禄亦随之。于是一世才智之士,能为考据之学者,群舍史学而趋于经学之一途。[22]
寅恪先生将清代史学与清代经学作如此区分,说明他的建立在传统考据之学基础上的阐释学,与清代朴学是相合而不相同之物,尤其与清儒治经的方法迥不相眸。所以别者,在于他的名为“释证”“笺证”诸作,都是能够“综合贯通,成一有系统之论述”的学术典要之著述,不仅“夸诞之人”不足与论,即“谨愿之人”亦异途难并。
清儒治经经常犯的毛病,如“解释无定”“利用一二细微疑似之单证”“不易标举反证”及“以附会其广泛难征之结论”等等,实为寅恪先生的阐释学所深戒。他在释证材料方面,可以说是在为清儒所不能为之事。因此当他看到杨树达的《论语疏证》是用宋儒治史的方法来治经,不胜感慨,欣然为序,写道:“夫圣人之言,必有为而发,若不取事实以证之,则成无的之矢矣。圣言简奥,若不采意旨相同之语以参之,则为不解之谜矣。既广搜群籍,以参证圣言,其言之矛盾疑滞者,若不考订解释,折衷一是,则圣人之言行,终不可明矣。今先生汇集古籍中事实语言之与《论语》有关者,并间下己意,考订是非,解释疑滞。此司马君实李仁甫长编考异之法,乃自来诂释《论语》者所未有,诚可为治经者辟一新途径,树一新楷模也。”[23]其中,“取事实以证之”和“采意旨相同之语以参之”两种解释途径,是陈寅恪先生经常使用的方法,也是陈氏阐释学的要义所在。
这种方法运用的极致,是他对《乐毅报燕惠王书》中“蓟丘之植,植于汶篁”句的独特解释。历来解此句者,或如俞樾认为是倒句,实即汶篁之植,植于蓟丘的意思;或如杨树达以“于”“以”同义为由,并引《韩非子·解老篇》“慈,于战则胜,以守则固”及《老子》“以战则胜,以守则固”作为参证,释其意为“蓟丘之植,植以汶篁”等等。寅恪先生避繁就简,欣然论道,而提出此句按普通文义即可通解,而不必求诸“以”“于”相通或“倒句”之妙等等。因为按照司马迁《史记》文本所载:“乐毅留徇齐五岁,下齐七十余城,皆为郡县,以属燕。”[24]以此燕为战胜国,大队人马在齐徇留五年之久,自然可以将蓟丘之植移植于汶篁。寅恪先生于是写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