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在近现代思想文化史上一直是个有争议的人物。戊戌变法前夕,陈寅恪先生的祖父陈宝箴和父尊陈三立曾聘请其主讲于长沙时务学堂,后又与寅恪先生共同任导师于清华国学研究院,可以说与寅恪先生有三代之谊。尽管如此,当梁启超脱离开具体的历史环境,以自己的思想经历来解释古人的志尚行动,寅恪先生仍直率地给予批评。他在《陶渊明之思想与清谈之关系》一文中,通过详细探究陶渊明的家世和姻族联系及宗教信仰,确认沈约《宋书》本传所说的渊明的政治主张是,“自以曾祖晋世宰辅,耻复屈身异代,自[宋]高祖王业渐隆,不复肯仕”最为可信[16],认为这与嵇康是曹魏国姻,因而反抗司马氏政权正复相同。接着他把笔锋一转写道:
近日梁启超氏于其所撰《陶渊明之文艺及其品格》一文中谓:“其实渊明只是看不过当日仕途混浊,不屑与那些热官为伍,倒不在乎刘裕的王业隆与不隆”、“若说所争在什么姓司马的,未免把他看小了”,及“宋以后批评陶诗的人最恭维他耻事二姓,这种论调我们是最不赞成的”。斯则任公先生取己身之思想经历,以解释古人之志尚行动,故按诸渊明所生之时代,所出之家世,所遗传之旧教,所发明之新说,皆所难通,自不足据之以疑沈休文之实录也。[17]
“取己身之思想经历,以解释古人之志尚行动”,就是以今例古,很容易将古人的思想现代化,从而曲解古人,这与寅恪先生的阐释学原理格格不入,即使面对有通世之谊的梁任公,也不能不辩驳清楚。但另一方面,如有人离开时代条件苛求新会其人,寅恪先生也当仁不让,立即起而为之辩诬。
1945年,他在《读吴其昌撰梁启超传书后》一文中,写有下面的话:
任公先生高文博学,近世所罕见。然论者每惜其与中国五十年腐恶之政治不能绝缘,以为先生之不幸。是说也,余窃疑之。尝读元明旧史,见刘藏春、姚逃虚皆以世外闲身而与人家国事。况先生少为儒家之学,本董生国身通一之旨,慕伊尹天民先觉之任,其不能与当时腐恶之政治绝缘,势不得不然。忆洪宪称帝之日,余适旅居旧都,其时颂美袁氏功德者,极丑怪之奇观。深感廉耻道尽,至为痛心。至如国体之为君主抑或民主,则尚为其次者。迨先生《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者》一文出,摧陷廓清,如拨云雾而覩青天。然则先生不能与近世政治绝缘者,实有不获已之故。此则中国之不幸,非独先生之不幸也。[18]
由对梁任公的一驳一辩,我们可以看出,寅恪先生提出的对立说之古人要有“了解之同情”是何等重要。其实不只对古人,凡涉及己身以外的其他文字作者,均应采取此种态度。在寅恪先生看来,以今例古固然不对,以己例人同样不足取。
“释证”“补正”“参证”:阐释的多元途径
陈寅恪阐释学的又一特点,是对材料的阐释采取多种方法和多种途径,一句话,属于多元阐释。1934年,他在为王国维《遗书》撰写的序言里,用“释证”“补正”“参证”三目,来概括王国维著述的学术内容和治学方法,这就是“取地下之实物与纸上之遗文互相释证”“取异族之故书与吾国之旧籍互相补正”“取外来之观念与固有之材料互相参证”[19]。此三目也是寅恪先生说诗治史经常使用的方法,成为陈氏阐释学基本内涵构成的重要部件。我们看《全明馆丛稿初编》《全明馆丛稿二编》《寒柳堂集》所载诸文,以及《元白诗笺证稿》《柳如是别传》等专著,“释证”“补正”“参证”字样随处可见。《柳如是别传》的最初命名就是《钱柳因缘诗释证稿》,而单篇论著之行文过程,也动辄直标“与旧史及他书之文互相释证”“取旧史及他书以为参证”[20]“然于道教仅取以供史事之补证”[21]等等,无须更多列举,可以说寅恪先生的全部著作,使用的都是此种方法,组成“释证”“补正”“参证”的和声大曲,特以阐释的多元途径概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