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提示
※ 严谨地说,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可以相互比较吗?
※ 技术创新获利比投机取利、经营套利有哪些难度和优势?
※ 为什么说中国中小企业应该更多借鉴德国及日本企业的“黑手创新”?
从创立期到成长期,企业发展贯彻一个增长战略。增长战略是一个可执行的行动计划。它应该以产品组合定位为初始位置,以商业模式为驱动引擎,最终实现企业的增长目标。
商业模式是怎样一个驱动引擎?T型商业模式由创造模式、营销模式、资本模式三部分构成。上一节讲到,它们之间发生循环增强反馈,就会启动创造顾客的飞轮效应。本节及随后的两节,将分别介绍创造模式、营销模式、资本模式的具体构成、连接原理以及它们在创造顾客促进企业成长方面的核心功能与作用。
创业要有一个好产品。在T型商业模式中,创造一个好产品主要在创造模式中完成。2019年,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设科创板(STARMarket),促进更多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实现IPO。科技创新型企业一定要有优秀的商业模式,尤其要注重构建卓有成效的以技术创新为特色的创造模式。
曾有这样一个问题: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哪个更重要?商界及学界诸多知名人士纷纷各抒己见,一度争论不休。从T型商业模式视角,技术创新属于创造模式中支持体系的核心内容,所以技术创新归属于商业模式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不仅不排斥技术创新,并且优秀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必然有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
德鲁克曾说,要持续创造顾客,企业必须建立两项基本职能:第一是营销,第二是创新。在当今时代,这里的创新主要是指技术创新。从商业模式赢利的角度讲,一种是投机取利,另一种是经营套利,还有最重要的一种叫作技术创新获利。投机取利是短期行为,往往有违法违规风险;经营套利通常是中期行为,很多模仿者来了,套利机会就消失了;技术创新是长期获利,因为技术创新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模仿者需要一个追赶过程,况且时间不可倒流——马太效应让优者更优,强者恒强。
一个优秀的企业一定有优秀的创造模式。创造模式由四个要素构成,分别是产品组合、增值流程、支持体系、合作伙伴。可以用一个公式表达它们之间的连接关系:产品组合=增值流程+支持体系+合作伙伴,转换为文字表述这个公式:合作伙伴、增值流程、支持体系三者互补,共同创造出目标客户所需要的产品组合,见图3-2-1。
图3-2-1 创造模式的构成要素示意图
商业模式的创新活动主要集中在创造模式。追根溯源,我们看看创新理论的鼻祖熊彼特怎么说。在1912年出版的《经济发展理论》中,熊彼特认为,所谓创新就是要“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即“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简称为“新组合”)。熊彼特进一步明确指出了“新组合”创新的五种情况:
①采用一种新的产品;
②控制一种新材料或零部件的来源;
③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
④开辟一个新的市场;
⑤实现一种新组织。
以上五点中前三点与创造模式中的四个构成要素创新有一致关系。下面具体解释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