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寄者,郴州荛(ráo)牧儿也。”这简短的一句话,便清楚地介绍了人物的姓名、年纪、籍贯和身份。这种写法也是《史记》的笔法。“郴州”今湖南省郴县。根据陈景云《柳集点勘》,“郴州”当为“柳州”,“郴”字为“柳”字之误。“荛”是打柴,“荛牧儿”就是打柴放牛的孩子。这句说,区寄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打柴放牛的小孩,并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行牧且荛,二豪贼劫持,反接,布囊其口,去逾四十里之墟所卖之。”“行”是正当的意思。“囊”是口袋,这里作动词用,蒙住的意思。“去”是离开。正当区寄一面放牛一面打柴的时候,突然被两个暴徒绑架了。暴徒把他的双手反背捆了起来,又用布捂住他的嘴,把他带到四十里之外的集市上卖掉。这是故事的开端,写区寄遇贼。一个十来岁的放牛娃,遇上这样两个凶狠的豪贼,倘若是一般的孩子,吓也得吓个半死。可是,区寄却不然,显得十分沉着而机智。“寄伪儿啼,恐栗为儿恒状。”“伪”是装样子。“恐栗”是吓得发抖的样子。“恒状”就是常态。区寄装着哭了,并做出小孩子平常恐惧的样子。很显然,区寄是在用计麻痹贼人。“贼易之,对饮,酒醉。一人去为市,一人卧,植刃道上。”“易”是轻视的意思,因为区寄是个小孩,并且吓得哭了,所以贼人满不在乎,一心喝酒。这正是区寄的伪装所产生的效果。“为市”就是谈生意,即到市场上去找买主,讲价钱。“植刃道上”,就是把刀插在大路上,这一“植”字用得很形象。这几句说明贼人绑架儿童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干的,并且毫无顾忌地带到集市上贩卖,呼应上文“当道相贼杀以为俗”。两个豪贼,一个去洽谈生意了;另一个留下看守,却并不在意,加之喝得酩酊大醉,不一会便呼呼睡着了。“童微伺其睡,以缚背刃,力上下,得绝,因取刃杀之。”“微伺”是悄悄地窥察等候。“绝”是断的意思。区寄发现贼人睡着了,便把反背捆着的绳子对着贼人插在路上的刀刃,用力上下推拉,割断了绳索,就拿起刀来把那个贼人杀死了。可见,区寄不仅灵活机智,而且大胆果断。这是第一层,写区寄遇贼被缚,并设法杀死了第一个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