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区寄传》 柳宗元
柳先生曰:越人少恩,生男女,必货视之。自毁齿以上,父兄鬻卖,以觊其利。不足,则盗取他室,束缚钳梏之。至有须鬣者,力不胜,皆屈为僮。当道相贼杀以为俗,幸得壮大,则缚取幺弱者。汉官因以为己利,苟得僮,恣所为不问。是以越中户口滋耗,少得自脱。惟童区寄十一岁胜,斯亦奇矣。桂部从事杜周士为余言之。
童寄者,郴州荛牧儿也。行牧且荛,二豪贼劫持,反接,布囊其口,去逾四十里之墟所卖之。寄伪儿啼,恐栗,为儿恒状。贼易之,对饮,酒醉。一人去为市,一人卧,植刃道上。童微伺其睡,以缚背刃,力上下,得绝,因取刃杀之。逃未及远,市者还,得童,大骇,将杀童。遽曰:“为两郎僮,孰若为一郎僮耶?彼不我恩也。郎诚见完与恩,无所不可。”市者良久计曰:“与其杀是僮,孰若卖之?与其卖而分,孰若吾得专焉?幸而杀彼,甚善。”即藏其尸,持童抵主人所,愈束缚,牢甚。夜半,童自转,以缚即炉火烧绝之,虽疮手勿惮;复取刃杀市者。因大号,一墟皆惊。童曰:“我区氏儿也,不当为僮。贼二人得我,我幸皆杀之矣。愿以闻于官。”
墟吏白州,州白大府。大府召视儿,幼愿耳。刺史颜证奇之,留为小吏,不肯。与衣裳,吏护还之乡。乡之行劫缚者,侧目莫敢过其门。皆曰:“是儿少秦武阳二岁,而讨杀二豪,岂可近耶!”
《童区寄传》是为一个名叫区寄的小孩写的一篇传记。一般认为,是柳宗元贬在柳州做刺史的时候写的。根据史书记载,唐代岭南、黔中、福建等道的官僚,多与当地豪强勾结,收买儿童,称为“南口”,贡献给朝廷,以贿赂权贵。他们的罪恶活动,造成了当地盗卖儿童的恶俗。这篇传记通过记叙牧童区寄机智勇敢、不畏强暴同劫贼做斗争的生动事迹,反映了这一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