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虎》 刘基
虎之力,于人不啻倍也。虎利其爪牙,而人无之,又倍其力焉,则人之食于虎也,无怪矣。
然虎之食人不恒见,而虎之皮人常寝处之,何哉?虎用力,人用智;虎自用其爪牙,而人用物。故力之用一,而智之用百;爪牙之用各一,而物之用百。以一敌百,虽猛必不胜。
故人之为虎食者,有智与物而不能用者也。是故天下之用力而不用智与自用而不用人者,皆虎之类也,其为人获而寝处其皮也,何足怪哉!
俗话说,人为万物之灵,因为与其他物类相比,人类有智慧,有思想,人是最聪明、最能干、最伟大的。但是,人与动物相比,也有局限性。譬如,人不如鸟类,可以在高空飞翔;不如鱼类,可以在水中漫游;也不如走兽,可以在陆地上健步如飞……然而,人类依靠自己的智慧,可以制造出飞机、轮船和汽车,不仅水、陆、空都可以行走,而且其速度之快是禽鱼走兽等动物所望尘莫及的,所以,最终还是万物之灵的人类最了不起。
这个道理自古以来人们就一直在思考,今天要与大家一起欣赏的这篇短文,就是探讨这方面问题的。文章拿老虎来与人类相比,虽然老虎凶猛过人,但是人类能够用智慧和办法制服它,战胜它;并且进一步阐明用力与用智、自用与用物的关系,又从而推广到用人的问题上,这可谓以小见大,寓意深刻。
文章是这样开头的:“虎之力,于人不啻倍也。”老虎的力量之大,是人的好几倍。“于人”,就是与人相比较。“不啻倍也”,是说老虎的力量很大,与人相比较,不止大一倍。接着又说:“虎利其爪牙,而人无之,又倍其力焉。”老虎还有锋利无比的爪子和牙齿,而人没有,这就更增添了老虎的力量。“利其爪牙”,是说老虎的爪牙很锋利,“利”在这里作动词用。老虎的力量比人大得多,又有锋利的爪牙,所以,文章接着说:“则人之食于虎也,无怪矣。”那么,人被老虎吃掉,就没有什么奇怪的了。“食于虎”,是说人被老虎吃掉。这一段是从本能上比较老虎与人的力量,老虎不仅力气比人大得多,而且还有爪牙这些利器也是人所不具备的,因此人被老虎吃掉是必然的结果。
接下来,文章笔锋一转:“然虎之食人不恒见,而虎之皮人常寝处之”,这两句是承接上文的。上面说老虎力气大,又有锋利的爪牙,因而人被老虎吃掉是很自然的;但是,老虎吃人的事情并不常见,倒是老虎的皮毛常常被人们用来当作坐卧的用具。“然”是一个转折连词,表示虽然如此,却如何如何的意思。“不恒见”,就是不常见,“恒”就是“常”的意思。“寝处之”,“寝”是睡觉;“处”是居处的意思,指日常生活;“之”指老虎皮,“寝处之”是说人们把老虎皮拿来垫座或做床褥子。“虎之食人不恒见,而虎之皮人常寝处之”这两句的意思是,虽然老虎很凶猛、很厉害,但是老虎吃人的事很少见;而老虎被人猎杀,老虎的皮被人们用来坐卧倒是司空见惯。这是为什么呢?这种现象说明了什么道理呢?
“虎用力,人用智;虎自用其爪牙,而人用物。”这层是分析老虎虽力气过人却被人猎杀的原因:老虎用的是力气,而人用的是智慧;老虎只会使用自身的爪牙,而人则利用其他可以捕杀老虎的器物。这里还是继续采用对比的写法,要特别注意两组对比的词语:一组是“用力”与“用智”的对比,另一组是“自用”与“用物”的对比,通过这样的对比,就突出了人比老虎的高明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