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岗村的做法在安徽得到推广。但这样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在当时竟受到了质疑甚至批判,好在邓小平及一些中央领导是支持认可的。1982年1月1日,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正式出台,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由此,广大农村地区迅速走上脱贫的道路。安徽小岗村18位农民发起的农村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中国改革开放历史上有着重要的意义。
“我们决不能站在抽象的革命立场上用抽象的政治原则来约束人民搞好生产的积极性,而必须用实事求是的态度来对待人民的生活现状和要求,用一定的经济政策来保护人民的一定的物质利益。”二哥在日记中表达的这种观点,与小岗村那些农民的做法不谋而合。虽然身在部队,但他强烈地感受到时代脉搏的跳动,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就是要尽快解决人们的温饱问题。因此,他明确指出,要引导和鼓励群众团结起来,为提高自己的物质生活水平而奋斗。仅仅是这篇日记的开篇语“要引导和鼓励群众团结起来,为提高自己的物质生活水平而奋斗”,就凸显了二哥对社会民生问题的关切。
在1979年2月9日的日记中,二哥写道:
近来大家没事凑到一起总要议论议论当前的形势,谈谈解放思想、发扬民主、健全法制和改革制度方面的看法和想法。虽然有些看法片面,但总的来说大家是在思国思民,盼望祖国更加富强。可以看到群众的积极性是很高的,但是缺乏优秀的组织者,所以群众的积极性在消耗着、游离着。不怕一个单位乱,怕就怕一个单位的问题不痛不痒。这种局面不打破,工作就难出成绩。
社会主义制度在全世界范围来说也还是个新生事物,在中国更不例外。这个制度的理论解释和它的实际推行对人民是有好处的,问题在于它是个新生事物。由于我们没有经验,加上种种对抗这种制度的力量的干扰和阻碍,以及旧制度的习惯势力的影响,使得它在实际施行中仍存在许多缺陷。特别是通过近些年的实践,一些不足的地方被人们看得更清楚了。缺陷就得弥补,不足就得改革,这是搞好社会主义制度必须遵循的两点。粉碎“四人帮”以后,党中央和广大人民根据这些年的经验和教训,正在逐步地实施各种改革,如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法制、改革社会管理和经济管理的机制,以及改革一些不适应的机构体制和干部制度等。实践证明,这是完全必要的。任何东西都不可能十全十美和永远正确,所以不修正、不改革的东西是没有的。相反,如果不进行必要的改革,那么不是进步而只有死亡了。改革是必需的,在党的领导下对我们现行制度各方面的不适应的地方进行必要的、实事求是的改革,不能认为是否定社会主义制度,而是让我们的制度更加完善,更加受人民拥护。我们否定的只是那些不足的地方,如果谁认为所有制改变后的一切制度就是十全十美的社会主义制度,那他就错了;如果谁看到了现行制度中的不足而不去改革,那他实际上不是在维护而是在动摇社会主义制度,或是别有用心。
这样大的一个国家,这样多的工作方面,不平衡、不适应的现象在任何地方、任何方面总会出现,改革工作也必须经常进行。怎么能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都不搞改革呢?破就是立,改革本身就是进步。现在的问题是破得太少,改得太少。陈旧的东西、过时的东西,不彻底打破,新兴的东西就树立不起来,也就无法引导人们的思想迅速进步。大破才能大立,彻底破才能彻底立,当然,在具体施行时必须依据实际的情况。
日记中,二哥对改革的必要性进行了充分的论述。他是思想解放、改革开放的坚定支持者。
在1979年4月2日日记中,二哥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