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罗斯条款”中的起薪占顶薪工资帽30%,还是“指定球员条款”中规定的五年合同年限,都可以看出,其实联盟在奖励“出名要趁早”的青年才俊的同时,也在为母队留下这些青年才俊创造更有利条件,初衷自然还是为了帮扶小城市球队,使他们在和新秀商谈续约时,至少在新合同的金额和年限上能获得其他追逐者没有的优势。
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不过,如果考虑到第一位受益者,这个条款或许该更名为“杜兰特条款”。
在“罗斯条款”出台前的2010年休赛期,杜兰特已和雷霆续签了一份五年8600万美元的新合同,将在2011-2012赛季生效。但在2010-2011赛季,仍处于新秀合同期内的杜兰特第2次入选最佳一阵,达到了触发“罗斯条款”的条件。最终,联盟出面掏腰包,补足了杜兰特多出来的1250万美元薪资,但要计入到雷霆队的薪资空间。
坊间有一种说法,正是多出来的这1250万美元,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2012年休赛期,同时面临伊巴卡和哈登续约问题的雷霆队,因不愿缴纳奢侈税,被迫将哈登送至火箭队。说“雷霆三少”的未来被“罗斯条款”扼杀在襁褓中,并不为过。
这还使威斯布鲁克成为迄今唯一放弃激活“罗斯条款”的球员。2010-2011赛季,威斯布鲁克入选最佳阵容第二阵容,但雷霆仅给他开出一份年限五年、起薪占工资帽25%的合同。为球队考虑,在2011-2012赛季连续入选最佳二阵的威斯布鲁克对“罗斯条款”说了不。可惜,他的牺牲并未留住哈登。
格里芬、保罗·乔治和利拉德也相继成为“罗斯条款”的受益人。
2012年休赛期,格里芬以五年9500万合同续约快船队。当时格里芬在2011-2012赛季已入选最佳二阵,而2012-2013赛季他连续入选,并连续两个赛季成为全明星先发,激活“罗斯条款”。
2013年,乔治也获得了同等待遇。2012-2013赛季,乔治入选最佳三阵。于是,在2013年休赛期,步行者队也奉上了一份附带奖励条件的顶薪合同。结果,在2013-2014赛季乔治再次入选最佳三阵,喜滋滋地将五年9000万美元的合同尽数收入囊中。
2015年开拓者队给利拉德奉上了总额五年1.2亿美元且附带激励条件的新合同。当时利拉德两次入选全明星但皆为替补,但已入选了一次最佳三阵。2015-2016赛季,利拉德不负众望,成功入选最佳二阵,触发“罗斯条款”。
多年后,在做客《丹·帕特里克秀》节目时,罗斯曾现身说法谈起了“罗斯条款”,他自称这个条款帮助了初来乍到NBA的年轻人,在某种程度上也促进了NBA的发展,并告诉年轻人:“只要做你该做的事,并能做得很好,就会有更多金钱上的奖励。”
这是罗斯对后辈的勉励,同时也是对自己的一种肯定。
“罗斯条款”帮助多位潜力新星得到了更多金钱奖励。
在中国古典章回小说中,当书中人物要踏上一段未知的旅程时,有时全知全能的作者会从书中跳出来,称如果他可以,定会要劝阻书中人物不要前往,因为前路凶险。而如果有球迷从现在穿越回2011-2012赛季前,肯定也会劝阻罗斯踏上新赛季的征程,至少也要劝他万分小心。因为这一季对罗斯而言也是凶险之极,他的生涯也就此被生生切断成两半。
暗流涌动
但在当时,芝加哥却是一派歌舞升平。公牛队虽未能闯入总决赛,但13年来首次进入东决足以令人满意。罗斯成为新科常规赛MVP,还在2011年休赛期以一纸五年顶薪合同,将自己的未来五年都托付给了“风之城”。自乔丹退役后,芝加哥的前景从未如此光明。大家乐在其中,没人会留意到在风之城的地下早已暗流涌动,只待一个时机就将喷薄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