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经过长期的实际运作,巴菲特形成了一套他自己选择可投资公司的战略。他对公司的选择是基于一个普通的常识:如果一家公司经营有方,管理者智慧超群,它的内在价值将会逐步显示在它的股价上。巴菲特将自己的大部分精力都用于分析潜在企业的经济状况以及评估它的管理状况上,而不是用于跟踪股价。
巴菲特认为,分析公司是一件颇费周折的事,但也往往是一件最终让你长期受益的事情。巴菲特使用的分析过程包括用一整套的投资原理或基本原则去检验每个投资机会,投资人可以将这些原则视为一种工具。每个单独的原理就是一个分析工具,将这些工具合并使用,就为投资人区分哪些公司可以为他们带来较高的经济回报提供了方法。
如果使用得当,巴菲特的基本原则将会把那些好的公司带到他面前,从而使他合情合理地进行集中证券投资。他将会选择长期业绩超群且管理层稳定的公司。这些公司在过去的稳定中求胜,在将来也会产生高额收益。这就是集中投资的核心:将投资集中在高于平均业绩概率的几家公司上。
(2)传统多元化的弊端
巴菲特说:“如果你对投资略知一二,并能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那么选5~10家价格合理且具长期竞争优势的公司就足够了。传统意义上的多元化投资(广义上的活跃有价证券投资)对你就毫无意义了。”
传统的多元化投资的弊端有多少,我们并不能一一罗列出,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投资者如果选择传统的多元化投资方式就极有可能买人一些他一无所知的股票。“对投资略知一二”的投资者,最好应用巴菲特的原理,将注意力集中在几家公司上。而对于坚持集中投资哲学的投资者来说,这个数量应更少些。对于一般投资者来说,合理的数量应在10~15家。
费雪也是著名的集中证券投资家,他的投资原则就是:宁愿投资于几家他非常了解的杰出公司,也不愿投资于众多他不了解的公司。费雪是在1929年股市崩溃以后不久开始他的投资咨询业务的。他仍清楚地记得当时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是多么至关重要。
“我知道我对公司越了解,我的收益就越好”。通常,费雪会将他的股本限制在10家公司以内,其中有25%的投资集中在3~4家公司身上。
1958年,费雪在《普通股》一书中写道:“许多投资者,包括那些为他们提供咨询的人,从来意识到,购买自己不了解的公司的股票可能比你没有充分多元化还要危险得多。”他告诫投资者说:“最优秀的股票是极为难寻的,如果容易,那不是每个人都拥有它们了。我知道我想购买最好的股,不然我宁愿不买。”费雪的儿子肯·费雪,也是一位出色的资金管理家。他是这样总结他父亲的哲学的:“我父亲的投资方略是基于一个独特却又有远见的思想,即少意味着多。”
(3)下大财注于成功概率高的事件上
费雪对巴菲特的影响还在于,他坚信当遇到可遇不可求的极好机遇时,唯一理智的做法是大举投资。像所有伟大的投资家一样,费雪绝不轻举妄动。在他尽全力了解一家公司的过程中,他会不厌其烦地亲自一趟趟地拜访此公司,如果对他所见所闻感兴趣,他会毫不犹豫地大量投资于该公司。他的儿子肯·费雪指出:“我父亲明白在一个成功企业中占有重要一席意味着什么。”
显然,巴菲特继承了这一思想:“对你所做的每一笔投资,你都应当有勇气和信心将你净资产的10%以上投入此股。”
现在我们应该明白为什么巴菲特说理想的投资组合应不超过10个股了吧,因为每个个股的投资都在10%,故也只能如此。然而集中投资并不是找出10家好股,然后将股本平摊在上面这么简单的事。尽管在集中投资中所有的股都是高概率事件股,但总有些股不可避免地高于其他股,这就需要按比例分配投资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