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林肯当总统前,有人问他有多少财产。当时在场的人期待的答案多数是多少万美元、多少亩田地。然而林肯却扳着手指这样回答:“我有一位妻子、一个儿子,都是无价之宝。此外,也租了一个办公室,室内有一张桌子、三把椅子,墙角还有一个大书架,架上的书值得每人一读。我本人又高又瘦,脸蛋很长,不会发福。我实在没有什么可依靠的,惟一可靠的财产就是——你们。”
林肯当律师的时候,一次他作为被告的辩护律师出庭。原告的律师把一个简单的论据翻来覆去地讲了两个多小时,好容易才轮到林肯上台作辩护。林肯走上讲台,却一言不发。他先把外衣脱下放在桌上,然后拿起水杯喝了口水,接着又重新穿上外衣,然后又喝水。如此动作一连重复了五六次,法庭上的人当时会心地笑开了,笑得前仰后合。
南北战争爆发时,各报向林肯提出了各种各样莫名其妙的建议。林肯耐着性子听完了一位纽约记者提出的冗长作战方案之后,说:“听了你的建议,我不禁想起了一个小故事。几年前,有人在堪萨斯骑马旅行,因为人烟稀少,无路可行,他迷失了方向,更糟糕的是随着夜幕降临,下起了可怕的雷暴雨。隆隆雷声,震撼大地;道道闪电,瞬息之间照亮地面。这个失魂落魄的人,最后下了马,借着时有时无的闪电亮光,开始步履艰难地牵马行走。突然,一声惊人的霹雳骇得他双膝跪地,他呼喊道:‘上帝,既然你什么都能做到,就多赐给我们一点亮光,少来点刺耳的声音吧。’”
林肯自己平凡朴素,也讨厌他人说话故作高深,晦涩难懂,这是很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的。接下来我们再来看看马克·吐温。
据说,有人还曾去询问马克·吐温:“演说是长篇大论好呢,还是短小精悍好?”马克·吐温没有正面回答,而是讲了这样一个风趣的故事:一个礼拜天,他到教堂去,适逢一位慈善家正用令人哀怜的语言讲述非洲慈善家的苦难生活。当慈善家讲了5分钟后,他马上决定对这件有意义的事情捐助50美元,当慈善家讲了10分钟后,他就决定将捐款减至25美元,当慈善家继续滔滔不绝讲了半小时之后,马克·吐温又决定减到5美元,慈善家又讲了一小时后,拿起钵子向大家哀求捐助,并从马克·吐温面前走过的时候,马克·吐温却反而从钵子里偷走了两美元钱。马克·吐温原本决定捐助50美元变成偷走两美元钱,似乎太不近情理,但细想起来,却是理所当然的。
鲁迅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那位慈善家只需5分钟讲完的话,却滔滔不绝,拉长到60分钟,致使他的说话形象一落千丈,说话风格令人生厌,这怎能不引起马克·吐温的反感,以至于恶作剧地从那位慈善家的钵里偷走两美元钱。
“言不在多,达意则灵。”讲话简练有力,能使人兴味不减。冗词赘语,唠叨酖唆,不得要领,必令人生厌。不少演讲大师惜语如金,言简意赅,留下珍贵的篇章,成为“善辩者寡言”的典型。
口语表达要恰当得体
说话得体是口语表达的最高原则,一个人只有说话得体,才能更好地实现交际目的,取得圆满的成功。从口语表达过程看,说话者所说的内容,一要适合身份,二要适应对象,三要适应语境。简而言之,得体就是说话得适当、妥帖、恰到好处,即适时、适情、适势、适机、适人,一切都适度、恰当。下面我们就上述三个方面的具体表现,简略分析一下说话得体的原则标准。
1.适合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