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红册》是阴间记录善行的簿册。不一定是什么特别的奇异善行,凡有点点滴滴的好事值得记下的,就都记录在簿册上,由地府官吏每月初一、十五奏报天庭,犹如人间地方官有月报一样。那么记载的标准是如何的呢?阴间最看重的,是不受女色引诱和怜悯贫苦人这两件事情。这个标准是如何得知的呢?又凭什么来证明这一点?有杜诗臣讲述的宝山朱君一桩案子可证明。
朱君名鉴和,是宝山罗溪世代官宦人家的子弟,长相俊美,性情磊落。只因有病,吸鸦片上了瘾,平时居家不管阴晴风雨,点着一盏烟灯,舒舒服服倒在坑上吞云吐雾。从此,好端端一个人,被弄得神魂颠倒。有一天夜里他正闭目养神,突然嘴里不停地喃喃自语。他妻子在油灯下做针线活,听得丈夫自言自语地说话,但又听不清具体是什么内容,就疑心丈夫是梦中呓语。不料一连几夜都这样,醒来问他又茫然不知。
当时有周县令的夫人某氏来听他说些什么,刚坐下,朱君对灯又进入梦乡。约有做一餐饭的时间,朱君忽然眼睛睁得圆鼓鼓的说:“我到这里已好几天,你们还装作糊里糊涂吗?”周夫人急忙问他是谁,答道:“我姓赵,排行第三,在世时充当衙门差役,死后在本地城隍老爷手下做勾魂使,现在奉命持票来拘捕朱鉴和。”朱的妻子一听提到朱鉴和的名字,就吓得惊骇万分,失声痛哭。周夫人连忙劝阻她,向勾魂使详细询问为了何事拘捕朱鉴和,只听得对方说:“唉,这是前生作的孽啊!朱鉴和前生是殷凤鸣,寡嫂冯氏长得很漂亮,就觊觎已久,把嫂嫂强行搞上床了。两人私下订立终身,要白头偕老。后来殷凤鸣忽然毁弃盟誓,另娶新娘,冯氏郁郁不欢,上吊自尽。现在她在阴司控告,不拘捕殷凤鸣到场对质,就无法结案。”周夫人半信半疑,于是又问:“事情已相隔三十余年,为什么不在他生前报冤,而要等到来世?”答道:“这也有个讲究。凡自杀的人堕落在枉死城,非住满三十年不能出来报冤,这是阴曹地府的规定。”周夫人转身对朱的妻子耳语,商量用金钱买通勾魂使,朱鉴和虽然僵卧着,勾魂使早已听到她们所说,急忙摇手冷笑说:“不要白白浪费口舌,假如阴间也如人间一样徇私枉法,那还有天道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