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相信,只有当投资人拿着现金所作的投资,比公司保留盈余转投资的回报率来得高的时候,这才是一件好事。多年来,伯克希尔已经从其资本上获得很高的回报率,而且一直保留所有的盈余。在回报率这么高的情况下,如果把股利分给股东反而使他们的利益受到损害,毫不意外地,伯克希尔完全不支付股利。而且股东对此也都没有意见。巴菲特1985年向股东提出了三个股利选择:
(1)继续将盈余转投资,不发放现金股利;
(2)发放营业盈余5%到15%的现金股利;
(3)以一般美国产业的股利发放标准,发放盈余40%~50%的现金股利。
在所有回应者之中,有88%的大多数人倾向保持原来的政策。这项对于股东信心的最终测试,促使公司将100%的盈余用于转投资。伯克希尔的股东对巴菲特深有信心。
有时候,股利的真正价值会被误解。同样地,回归盈余给股东的第二种方法——购回股票也会被人误解。事实上,从各方面来看,采取这种作法对股东的利益较不直接,也不具体,且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看出成效。
巴菲特认为,以购回股票的方式处理盈余,报酬会是双倍的。如果当时的股票价格低于它的实质价值,那么购买股票是很正确的作法。假设某公司的股价是50元,而它的实质价值应该是100元。那么每花1元钱购买股票,所获得的实质价值就有2元钱。这种交易的本质对于选择继续持股的股东而言,是极为有利的。
除此之外,根据巴菲特的说法,如果企业主管积极地投入股市买回自己公司的股票,就表示他们以股东的利益为第一优先,而不是只想草率扩展公司的架构。这样的立场带给市场利多的信息,并吸引另外一批投资人,他们寻找能够增加股东财富的绩优公司作为投资目标。通常,股东会有两次的获利机会,一次是在初次买入股票时,一次是在股市投资人对这只股感兴趣时。
2.管理层对他的股民是否坦诚
巴菲特极为看重那些完整且翔实报告公司营运状况的管理人员。尤其尊敬那些不会凭借一般公认的会计原则,隐瞒公司营运状况的管理者。他们把成功分享给他人,同时也勇于承认错误,并且永远向股东保持坦诚的态度。
财务会计标准只要求以产业类别分类的方式公布商业信息。有一些管理者利用这些最低标准,把公司所有的商业活动都归类为同一个产业类别,借此混淆投资人的视听,使得他们无法掌握有关自身利益的个别商业动态。
伯克希尔的年度报告不但符合一般公认会计原则的标准,还提供了许多额外的信息。巴菲特详列了伯克希尔所有的企业的个别盈余以及其他认为可以帮助股东分析公司营运状况的相关资料。巴菲特敬重那些采用同样坦白作风向股东公布资料的企业主管。
他同时也赞许那些勇于公开讨论失败的企业主管。根据巴菲特的说法,大多数年度报告都是虚假的。每个公司多多少少都会犯下一些大小不等的错误。他相信,大多数管理者所提出的报告都过于乐观,而不据实以报。这或许可以照顾到他们自己短期的利益,但是长久下去,每个人都会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