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投资者能够在3个月内完成的一系列连续交易中使收益率达到10%,假定投资者把此前的每一笔交易的利润都进行再投资,那么投资者的复利收益在整个年度将达到惊人的46.4%(见下表)。
复利年收益(%)交易完成期
贴现率(%) 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226.812.68.24.0342.619.412.66.1460.126.517.08.2579.634.021.610.36101.241.926.212.47125.250.131.114.58151.858.736.016.69181.367.741.218.810213.877.246.421.011249.887.051.823.212289.697.457.425.413333.5108.263.027.714381.8119.518.930.015435.0131.374.932.3这样的机会并不少见,在华尔街每天公布的10~20项购并中,其中一些就蕴藏着惊人的获利机会,等待着具有慧眼的投资者们发现它们。巴菲特在谈到他的套利交易时显得有些谨慎,只是说他在做(尤其是在他找不到什么好的业务时)并将继续做下去以及到目前为止做得还不错。
“我们有时把从事套利交易作为持有短期货币市场证券的一种替代,”他在1988年对股东们做的年度报告中这样写道,“当然,我们会优先考虑做一些重要的长期交易。但是除了这些好的交易之外,我们经常还有一些剩余的资金。在这样的情况下,套利交易经常会获得高于国库券的收益。并且,同样重要的是,这可以使我们克服降低长期投资收益标准的念头(每当我们谈论完一笔套利交易之后,查理的结束语往往是这样的:好吧,至少这可以使你免得做牢)。”
应该说,为了获取(但是采用了非法的手段)巴菲特通过合法的并购套利就能取得的收益,不少投资顾问们以身试法。巴菲特写到,在1926~1956年,格雷厄姆通过套利交易获得了20%的年收益,这个结果超过了道·琼斯工业股票的收益。1988年,巴菲特宣布他自己来自于套利的收益到目前为止平均已经远远超过格雷厄姆的20%水平。
在50~60年代管理他的私人合伙事务期间,巴菲特曾数十次投资于套利交易,他意识到了通过把收益率较低的交易汇集在一起就有可能产生丰厚的收益。最重要的是,巴菲特似乎是通过套利交易来使他的客户们的资产免受股市变幻的冲击。通过把客户们的部分资本投入到并购套利交易之中,他获取了非凡的收益,而且不必担心股市的整体走势,巴菲特通过套利交易可以确保股东价值得到提高或者至少不下降。
由于确保了相当部分的客户投资免受风险,巴菲特就可以把他们持有的其余股份集中投入到少数几种股票之中。1960年2月,他告诉他的客户们,他们35%的资金被投入到一种股票中(他拒绝说出是哪一种),其余的资金投入到某些被低估的股票以及并购套利交易中。
总的来看,并购套利构成了巴菲特合伙资产的第二大要素。巴菲特很少告知投资者们他正在操作的套利交易的具体形式,但是他会公开他正在运作的交易的规模以及他采取融资手段进行某些交易。
在任何时候,我们都或许会涉及10~15项此类交易,一些可能刚刚开始运作,而另一些可能已到了交易过程的最后阶段。我确信通过融资来弥补我们的一部分套利资产是可行的。因为在涉及最终效果和交易过程中市场走势方面,这种行为都具有很高的可靠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