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心理诱导术,不仅是为了接近对方,更是为了说服对方,让对方认同你的观点,从而让你和他处在同一个交接点上,消除距离感和陌生感,达到你想要的目的。就像人们常说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其实就是心理诱导术的一种。
对FBI来说,他们面对的罪犯类型是不尽相同的:有穷凶极恶的,有变态反社会的,也有一时糊涂犯罪的……对于那些顽固分子,FBI知道想要在短时间内说服他们是不太可能的,但是对那些一时堕入歧途的罪犯而言,心理诱导是非常值得推荐的手段之一。
由于心理诱导基本上是在危险时刻使用,所以要求FBI具备和谈判专家一样的心理素质:临危不乱,保持亲和。能够做到这一点,需要在平时的工作中不断练习和积累才行。因此,每一个FBI在实施心理诱导术之前,都要首先学会自控,让自己明白他们面对的不但是一个手持武器的暴徒,也是一个内心脆弱的人,只要抓住他们的弱点,就可以控制他们的情绪,从而化解危机。
美国哈佛大学心理学教授丹尼尔·戈尔有这样一个观点:在和对手进行交锋的时候,势必要做好血战肉搏的准备,但是也不要忘了对他们进行说服教育。事实上,这种心理攻势在很多场合中往往比肉体上的打击更有效,因为它会迅速让对手放弃反抗的企图,而一味地敌视和进攻,只会起到适得其反的作用。
心理诱导是一门学问,它要求人们必须具备一定的“共情能力”,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站在别人的角度想想”。比如,一个女孩子因为失恋打算自杀,如果你对她说:“为一个男人就去死,这算什么本事?再重新找一个不就行了?”估计这样的话传到女孩的耳朵里,只会刺激她脆弱的承受底线,那些不愉快的记忆也会迅速浮现在大脑,其结果很可能是再次自杀。相反,如果你能站在她的角度说:“失恋不算什么,我也曾经失恋过,当时和你一样想不开,但是后来一想到还有家人,还有朋友,生活中有那么美好的事情在等着我,就觉得这么死掉太不值得了……”用这种设身处地为对方考虑的话去劝慰,效果要好得多。
FBI就是这样调控自己的思维方式的——及时转换到对方能够接收的频率上。所以在他们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的时候,从来不会说“你要是不交代犯罪事实我就给你点儿颜色看看”之类的话。虽然这类话是很多警察经常挂在嘴边的,但是效果不怎么好,因为犯罪嫌疑人十分反感这种威胁的方式,尤其是那些顽固不化的罪犯,他们的反应通常是沉默不语或者顺嘴胡说,结果给警察办案带来很大的麻烦。
那么,精明的FBI会用什么句式来讯问嫌犯呢?他们通常会站在一个朋友闲聊天的频段和对方进行交流,比如他们会说:“我知道你在公司是一个很优秀的人才,现在你被牵涉到了一起商业造假案当中,可能你是无辜的,所以我们需要你给我们讲讲事情的经过,看看能不能帮助你洗脱罪名。”运用这样的心理诱导方式,即使罪犯不会马上坦白,也不会排斥和FBI进行交流,话匣子一旦打开,各种信息就逐渐释放出来,FBI就有机会从中寻找破绽或是有价值的线索,最终查明真相。
2007年4月,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发生了一起震惊世界的枪击案件:一位年仅23岁、就读于英语系四年级的韩国学生赵承熙,购买了美国市面上最受欢迎的“格洛克19”和“瓦尔特P22”手枪,随后在校园里开始了血腥的大屠杀,导致33人丧生。根据调查显示,赵承熙平日里沉默寡言,喜欢独来独往,不太爱和人交际,可就是这么一个普普通通的学生,居然酿成了如此惨绝人寰的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