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规定和原则,按理说,规定是为人服务的。然而在很多情况下,这些规定也会变成人们解决问题的障碍。所以,在原则和实际情况产生冲突的时候,怎样对待原则就成了一个富有争议的话题。通常来说,当原则成为解决问题的障碍时,无非有两种解决方法:一是坚持原则,一是破例执行。
FBI是专业性很强的一种职业,他们的内部有着不少明文规定,而和规矩多的人进行交流,通常是比较麻烦的。胡佛局长在任期间,经常会发生FBI扰民的事件。随着FBI的逐渐成长和历练,这种情况发生的次数越来越少。尽管人们对FBI有时比较强硬的态度耿耿于怀,但总体而言,民众对FBI的印象还是非常良好的。其中,最主要的一点就是FBI提升了自身的社会认可度。
1989年,FBI收到情报,说是费城杀人恶魔贝恩维希在缅因州的一个小镇露面了。贝恩维希是何许人也?他是一个退役的狙击手,曾经在和13名警察对峙的过程中从容逃走,是一个极具反侦察能力的罪犯。为了将这个危险分子抓获,15名全副武装的FBI组成了一个专门行动小组赶到了缅因州。很快,他们在一片空旷无人的地带将贝恩维希包围,然而对方却挟持了一名人质。
贝恩维希对FBI怒吼道:“给我一辆加满油的汽车,不然我就打爆他的头!”行动负责人弗莱立即站了出来,对贝恩维希说:“冷静一下,兄弟,我知道你曾经是一名光荣的军人,我相信你所做的一切都是被动的。”
贝恩维希不为所动:“一切都已经晚了!现在我要一辆启齿,如果你们再多说一句话,那么,大家就等着同归于尽吧!”弗莱见状,连忙把手中的枪扔掉了,对贝恩维希说:“没有问题!这里有三辆FBI的专用车,随便你挑一辆。”贝恩维希马上选中了一辆,然后对FBI喊道:“听着,FBI,把个人证件统统交给我,然后咱们友好分手,我会在40公里外的地方放走人质,你们去那里接他吧!”弗莱将车钥匙和十五名FBI的证件都给了贝恩维希。这下,FBI没有其他的交通工具,而贝恩维希则成功地逃走了。然而半个月过后,贝恩维希还是被FBI顺利抓获。
虽然罪犯被绳之以法,但是弗莱将证件交给贝恩维希的举动引来了很大争议。因为FBI的身份都是非常保密的,连他们的配偶都不知道,这是源于FBI高层对特工信息的严密控制。从这个角度来看,弗莱作出了违背原则的决定。不过从当时的情况来看,弗莱这么做也是形势所迫,因为如果不答应贝恩维希的要求,他就会狗急跳墙杀害人质。
鉴于证件没有被泄漏,FBI高层没有对弗莱的行为进行追究。
弗莱在和罪犯的沟通中,虽然看起来像是放弃了FBI的原则,但这是为了营救人质的下策。在当时的情况下,贝恩维希明确提出不许别人再说一句话,弗莱识时务地听从了他的话,这正是在交流中下意识地“遵守”了对方的原则,其结果是保护了人质。
要知道,贝恩维希是一个穷途末路的杀人狂魔,他最渴望的就是逃生,所以需要加满汽油的汽车,当FBI把车钥匙都交给他之后,没有人能追上他。当这些条件都得到了满足之后,贝恩维希就没有理由杀死人质。从这个角度看,双方处于一种“不平等的”沟通状态中,弗莱想要将自己的想法传递给贝恩维希,是很难做到的,也就迫使弗莱改变了自己的主观想法,而贝恩维希依旧我行我素。而随着交流的深入,双方都试图以对方的举动作为自己开展下一步行动的根据。当弗莱看到贝恩维希的强硬态度只好扔掉了武器,贝恩维希则开走了汽车。应该说,弗莱在和罪犯的沟通中处于劣势。反过来说,如果弗莱真的保持了强硬的态度,让人质遭到了伤害,恐怕就会有人指责他不懂得妥协了。
生活中,朋友也好,生意伙伴也好,一旦发生了原则上的冲突,双方既要根据对方观点来考虑下一步怎么走,也还要完整地表达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这就能让整个沟通过程变得更加明确,从而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弗莱在和贝恩维希的交流中,已经对他进行了察言观色,洞悉对手的心理活动并最终作出了决定。
因此,当原则问题遭遇了现实情况的阻挠时,如果只顾着确保原则不被破坏,那样会给眼前的状况带来极大的麻烦,最好的办法只能是在一定程度上牺牲原则。
FBI是一个追求效率和结果的团体,无论是原则还是策略,都是为了让这个团队更加高效、灵活地运行,从而完成任务。如果没有适当的牺牲原则,那么,FBI就会变成只知道遵守纪律的机械部队,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无法灵活应对突发状况。而做到这一点的关键,在于FBI对沟通的控制性,只有温和地满足对方的需求,才能让对方满足自己的要求,这就是对语言“和谐性”的自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