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大改革,第一步自然还是生计问题,王莽所实行的是:(一)改名天下的田为王田,这即是现在的宣布土地国有,和附着于土地的奴隶,都不准卖买,而举当时所有的土田,按照新章,举行公平的分配;(二)立六筦之法,将大事业收归官营。(三)立司市、泉府,以平衡物价,使消费者、生产者、交换者都不吃亏。收有职业的人的税,以供(甲)要生利而无资本的人,及(乙)有正当消费而一时周转不灵的人的借贷。他的办法,颇能综合儒、法二家,兼顾到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两方面,其规模可称阔大,思虑亦可谓周详。但是徒法不能自行,要举行这种大改革,必须民众有相当的觉悟,且能做出相当的行动,专靠在上者的操刀代斫,是不行的。因为真正为国为民的人,总只有少数,官僚阶级中的大多数人,其利害总是和人民相反的,非靠督责不行。以中国之大,古代交通的不便,一个中央政府,督责之力本来有所不及;而况当大改革之际,普通官吏,对于法令,也未必能了解;而作弊的机会却特多。所以推行不易,而监督更难。王莽当日所定的法令,有关实际的,怕没有一件能够真正推行,达到目的,因此而生的流弊,则无一事不有,且无一事不厉害。其余无关实际,徒资纷扰的,更不必说了。王莽是个偏重立法的人,他又“锐思于制作”,而把眼前的政务搁起。尤其无谓的,是他的改革货币,麻烦而屡次改变,势不可行,把商业先破坏了。新分配之法,未曾成立,旧交易之法,先已破坏,遂使生计界的秩序大乱,全国的人,无一个不受到影响。王莽是个拘泥理论,好求形式上的整齐的人。他要把全国的政治区划,依据地理,重行厘定,以制定封建和郡县制度。这固然是一种根本之图,然岂旦夕可致?遂至改革纷纭,名称屡变,吏弗能纪。他又要大改官制,一时亦不能成功,而官吏因制度未定,皆不得禄,自然贪求更甚了。对于域外,也是这么一套。如更改封号及印章等,无关实际、徒失交涉的圆滑,加以措置失宜,匈奴、西域、西南夷,遂至背叛。王莽对于西域,未曾用兵。西南夷则连年征讨,骚扰殊甚。对于匈奴,他更有一个分立许多小单于而发大兵深入穷追,把其不服的赶到丁令地方去的一个大计划[95]。这个计划,倒也是值得称赞的,然亦谈何容易?当时调兵运饷,牵动尤广,屯守连年,兵始终没有能够出,而内乱却已蔓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