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年——1370年)
元朝是中国历史上疆域最广阔的王朝、国力最强盛的王朝之一。从疆域的广阔度来说,只有后来的清王朝才能和元朝相提并论,清朝也是一个少数民族执政的王朝。
元朝的疆域是:“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东,南越海表”,“东、南所至不下汉、唐,而西北则过之”(《元史·地理志》)。包括蒙古全境和俄罗斯西伯利亚地区及泰国、缅甸北部的一些地方。面积相当于今天中国疆土的两倍。
蒙古帝国作为一个蒙古族建立的政权,在经过对欧亚非广大地区的征服后,在文化思想领域也主动或被动地吸收集合了多种文明长处,因此,到了整个元朝统治时期充满了“汉法”与“色目法”的主导地位之争。元朝作为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朝代,不仅在中华文化史上发挥了承上启下的作用,而且在诸多领域出现了新的飞跃,推进了中国多元一体文化的发展进程,开创了中国各民族文化全面交流融合的新局面,对中华文化的繁荣和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元朝中西经济文化交流的空前繁荣,使不同地区、国家和地区间的经济文化双向交流加速。中国的火药、指南针、印刷术传入阿拉伯和欧洲,推进了这些地区的文明进程。阿拉伯的医学、天文学、农业技术,欧洲的数学、金属工艺,南亚的雕塑艺术等传入中国,促进了中国古代文化的丰富和发展。元代中西文化交流信息量之大、传播范围之广、对未来历史影响之大,都是人类历史上空前的。可以说,中西方文明成就第一次出现了全方位共享的局面。
历史关键词
统治制度
元朝建立后,有意识地保留了中原的一些封建制度。但关于采用什么政策来统治汉地的问题,从蒙古建国之初就有争论。元世祖即位后,围绕着采用汉法问题,斗争更为激烈。当时蒙古已统治中原地区,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巩固其统治,忽必烈不得不大量任用汉人,采用汉法。
所谓汉法,不仅仅是指中国传统的封建剥削方式,更主要的是它包括一整套先进的生产方式和与之相适应的全部上层建筑。它是与保守落后的蒙古“旧俗”相对立而存在、相比较而产生的一个概念。
汉法的采用,反映着当时蒙汉民族之间的相互影响达到的新高度。汉法的采用进一步促进了蒙古族封建化的速度,并使元王朝的统治取得了汉族地主阶级的支持。
元世祖为了贯彻汉法,巩固对全国的统治,在政治上加强了中央集权。在中央设中书省总理全国行政事务,枢密院掌管军事,御史台负责监察。在地方上设立行中书省,简称行省。行中书省各设丞相一人,掌管全省军政大事。行省下设路、府、州、县。当时全国共有十个行省,即岭北、辽阳、河南、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江浙、江西、湖广。至于山东、山西、河北和内蒙古等地则称为“腹里”,作为中央特区,由中书省直辖。行省制的确立,从政治上巩固了国家的统一,使中央集权在行政体制上得到了保证。这是我国政治制度史上的一项重大变革,对后世有巨大的影响。
在军事方面,元世祖实行军民异籍、军民分治的政策,使军职不得干预民事。虽然军职世袭的旧制被保留了下来,但军队的调遣、军官的任命,都由枢密院直接掌握。元朝军队分为蒙古军、探马赤军、汉军和新附军等。探马赤军是在蒙古灭金时组成,以蒙古人为主体,包括色目、汉人在内的一支先锋部队。汉军是以汉人地主军阀的武装为基础,经过整编而成的部队。新附军是南宋投降后改编的部队。蒙古军和探马赤军是骨干,主要驻防于京师和腹里,而汉军和新附军多驻江淮以南。
元朝统治者为了削弱各族人民的反抗,维护蒙古贵族的特权,在建国之初就采取了民族压迫政策。元世祖时,把全国人分为四等:
第一等是蒙古人;
第二等是色目人;
第三等是汉人;
第四等是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