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法制是以宗族血缘关系为纽带,与国家制度相结合,维护贵族世袭统治的制度。周王为周族之王,自称天子,奉祀周族的始祖,称“大宗”,由嫡长子继承王位。其余庶子和庶兄弟大多分封为诸侯,对天子是“小宗”,在其本国则是大宗。诸侯也由嫡长子继位,其余庶子和庶兄弟大多被分封为卿或大夫,对诸侯是“小宗”,在本家则为“大宗”,其职位也由嫡长子继承。从卿大夫到士,其“大宗”、“小宗”的关系与上同。世袭的嫡长子即是宗子,地位最尊。
如此层层分封,大宗率小宗,小宗率群弟。大宗、小宗的宗法关系,同时也是政治隶属关系。对于异姓有功的贵族,则通过联姻成为甥舅,分封为诸侯,也纳入宗法关系。于是,在全体贵族内部,举国上下形成了以周天子为核心、由血缘亲疏不同的众诸侯国竞相拱卫的等级森严的体制,使政权不但得到族权而且得到神权的配合。“亲亲”、“尊尊”在这里获得完备的、严格的体现,成了宗法制的精神支柱,也是周礼的根本原则。
早在原始氏族时期宗法制就有所萌芽,但作为一种维系贵族间关系的完整制度的形成和出现,则是周代的事。在宗法制度下,“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形成了系统而完整的制度。宗法制的一个关键内容是严嫡庶之辨,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其目的在于稳固贵族阶级的内部秩序。这一制度依靠自然形成的血缘亲疏关系来划定贵族的等级地位,从而防止贵族间对于权位和财产的争夺。
在宗法制度下,从始祖的嫡长子开始传宗继统,并且世代均由嫡长子承继。这个系统称为大宗,嫡长子称为宗子,又称宗主,为族人共尊。宗子有祭祀祖先的权利。若宗子有故而不能致祭,那么庶子才可代为祭祀。和大宗相对应的是小宗。在一般情况下,周天子以嫡长子继统,众庶子封为诸侯,历代的周天子为大宗,这些诸侯就是小宗。诸侯亦以嫡长子继位,众庶子封为大夫,这些大夫为小宗,而诸侯则为其大宗。大夫也以嫡长子继位,为大宗;众庶子为士,即小宗。在宗法系统里,诸侯和大夫具有大宗与小宗双重身份。由此可以看到,大宗和小宗的区别与贵族等级里的层层封建是完全合拍的。
经济技术
西周时期的社会经济比商代又有发展,大量使用奴隶生产,创造了更多的剩余劳动产品。农业、畜牧、纺织、冶金、建筑等方面也都有进步。
西周实施较为完善的土地耕种制度,即“井田制”。担任司稼的官员必须熟悉作物的不同品种及适应地区,从而更好地指导农业生产。农作物品种增加,谷类有黍、稷、粟、禾、谷、梁、麦、稻等,豆类有菽、任菽、藿等,麻类有麻、苴、苎等。王朝特设场人,专管园圃,从事蔬菜、瓜果的生产。锋利的青铜农具得到较普遍的使用,进行大规模的垦殖和耕耘。原来的抛荒制被休耕制代替,土地利用率提高。沤治和施用绿肥,以火烧法防治病虫害,标志着田间管理的新水平。
西周比较重要的手工业都由王室和诸侯控制,众多的百工在司空的领导下负责管理各项手工业,其中最重要的仍然是青铜铸造业。除王室控制的青铜作坊外,诸侯国也有自己的青铜作坊。分布地区广,生产能力扩大,效率和水平提高,铸造工艺改进。产品的数量更多,用途也更广,几乎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陶器业已逐渐采用快轮法,产品走向规格化。原始瓷片的烧成温度已达一千二百度以上,胎质更为细腻,施以青、黄绿二色釉,矿物组成已接近瓷器,能够生产石灰石——硅石琉璃。漆器制作逐渐普遍,器表夹苎,施以红、黑两种彩绘,颜色鲜艳,花纹精美。
家蚕的饲养十分普遍,纺织成为农家的一项重要副业。丝织物有斜纹提花织品和刺绣品。已经掌握池水沤麻的微生物脱胶法,以便将纤维分离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