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陋规制度
凡是亲见清室覆亡的人都知道:满清政府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财政制度的腐败。公务人员的薪水只是点缀品,实际上全靠陋规来维持。陋规是不公开的公家收支,为政府及社会所默认的。以现在用语来说,好像我们大家所称的黑市。这种办法削弱了公务人员的公德心,也使他们把不规则的收入看成理所当然的事。清廷对官吏的这种收入视若当然,常说“规矩如此”,竟把陋规变成规矩了。这些官吏对下属营私舞弊也就开只眼闭只眼。如果拿一棵树来比喻政府的话,这种陋规的毒汁可以说已经流遍树上的每一枝叶、每一根芽。
政府只要求税收机关向国库缴纳定额的税款。主持税收的官吏可以利用各式各样的借口和理由,在正规赋税之外加征各种规费。这样一来,如果有一两银子到了国库,至少也另有一两银子成了陋规金。在满清末年,“漏”入私人腰包的钱远较缴入国库的钱为多。清廷需用浩繁,只好一味向官吏需索。官吏向民间搜刮,结果官场陋规愈来愈多,人民负担也愈来愈重。乾隆皇帝几次下江南,开支浩大,都靠官吏孝敬、民间搜刮而来,清代在乾隆朝为极盛时代,而衰运亦在此时开始。
清代后期,征税与捐官等方法均未能使清廷达到筹款的目的。因此不得不乞灵于借贷外债,而以让渡铁路建筑权或矿产开采权为交换条件。这自然是饮鸩止渴的办法。现在或许还有人记得清廷将四川省内铁路收归国有,以为转让筑路权予外国公司之张本,结果触发了辛亥革命的导火线。时遭光绪帝国丧,地方士绅,披麻戴孝,头顶“德宗景皇帝神位”,长跪于总督衙门之前,哭呼先帝,保佑四川,不使铁路收归国有,弄得政府啼笑皆非。
所谓陋规制度究竟是怎么一种办法呢?中国当时分为二十二行省,大约包括两千个县。县的行政首长是知县,他不但掌管一县的财政,同时还是一县的司法官。他的薪水每月不过数两银子,简直微不足道。因此他的一切费用都只能在陋规金上开支。如果上级官员经过他那一县,他除了负责招待之外,还得供应旅途一切需要财物。对于上级官员的随员也得送“礼”,所谓“礼”通常都是送的钱。
我的故乡余姚城外的姚江岸上有一座接官亭,这是各县都有的。如果有上级官员过境,知县就在亭里迎候。大约六十年前的一个下午,我发现亭子附近聚了一大堆人。我赶过去一看,原来是大家在观望学台和他的随行人员纷纷下船,有些上岸。这位学台正预备去宁波主持郡试。前一日,知县已经从老百姓手中“抓”去好几条大船,那条专为这位学台预备的船上装了好几只加封条的箱子,至于箱子里面装些什么,自然只有经手的人才知道了。
我遥望着学台等一行换了船,学台踏上最华丽的一只,随后这只载着官吏和陋规礼金的小型舰队就扬帆顺着退潮驶往宁波去了。那种气派使我顿生“大丈夫当如是也”的感触。我心里说从今以后一定要用功读书,以便将来有一天也当起学台享受封藏在箱子里面的神秘礼物。
知县还得经常给藩台的幕僚送礼,否则他就别想他们给他在藩台面前说好话;如果搞得不好,这些师爷们还可能在公事上吹毛求疵呢。各种礼金加起来,一个知县为保宦海一帆风顺所化的钱就很可观了。同时人情世故也告诉他必须未雨绸缪,何况他还得养活一家大小以及跟随他的一班人呢!
有靠山的候补知县无不垂涎收入比较大的县份。以我的故乡余姚县而论,就我所能记忆的,没有一个知县在我们的县里任职一年以上。正常的任期是三年,一位知县如果当上三年,大概可以搜刮到十万元叮当作响的银洋。这在当时是很大的数目。因此藩台只派些代理知县,任期通常一年。这样一来,候补知县们的分肥机会也就比较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