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齐勒尔的教育思想
(一)生平和教育活动
齐勒尔(TuiskonZiller,1817—1882)是19世纪德国著名的教育家、德国早期赫尔巴特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他于1850年考入莱比锡大学学习法律,曾旁听过赫尔巴特的教育学课,并接受赫尔巴特学说的影响。大学毕业后,齐勒尔曾任中学教师,因竭力宣传赫尔巴特的学说使他名声大振,被聘为莱比锡大学教授,主讲赫尔巴特的教育理论。1862年,他又仿效赫尔巴特在该校创办教育研究所和实习学校。1869年,他发起组织并领导了德国科学教育学研究会,使莱比锡大学成为当时德国赫尔巴特学派的活动中心之一。齐勒尔的主要著作有:《普通教育学概论》(1856)、《儿童的管理》(1857)、《教育性教学原理的基础》(1865)、《普通教育学讲演集》(1883)等。
齐勒尔1882年去世,享年65岁。
(二)教育思想的主要内容
齐勒尔是位富有创新意识的教育家。他在献身于弘扬赫尔巴特教育学说的同时,又发展扩大和修正了赫尔巴特的某些重要观点,形成了他自己的教育思想体系。
1.论教育目的
同赫尔巴特一样,齐勒尔认为,教育的终极目的在于形成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但他又强调说,品德的形成必须建立在以传授知识为主的教学过程的基础上。齐勒尔说,为了实现培养学生道德品质的目的,掌握知识技能的过程,也就是说教学过程,也必须同时成为教育过程,即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个性,成为“善良的人”,即忠于普鲁士君主制度的人。他强调学校的全部工作都要围绕着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服务,特别是课程的设置要科学,教学方法要恰当,对学生的管理要严格如一,使学校真正成为陶冶学生品德的阵地。
2.论课程编制
在继承赫尔巴特观点的基础上,齐勒尔提出课程编制除应注意学生兴趣外,还要以“文化史阶段论”为纵线,以“中心统合法”为横线来选择教学科目和教学内容。
在齐勒尔看来,德性的陶冶和宗教的陶冶本质是一样的,但德性的陶冶仅靠宗教教义的教授是难以完成的,需要借助多种多样的学科内容的研究学习才能达到。也就是说,它只有凭借划分为不同领域,而且以培养品德的终极目标为中心,各种相互关联、以不同方式起作用的课程,才能统一学习者的思想意识,以保证儿童良好人格的形成。但齐勒尔又认为,在众多学科中,必然有些学科在教学中居于中心地位,这些中心学科必须是能够陶冶学生情操的,它同意志的形成直接结合,能唤起学生的兴趣,成为他们意志行动的源泉。因此,他主张,要以历史、文学、宗教作为学校课程设置的核心,并在这些核心课程周围配以自然科学、数学、地理、体操、技能、唱歌、劳作等,把它们统合起来。这就是齐勒尔首创的“中心统合课程论”。
齐勒尔根据赫尔巴特关于儿童学习的材料应与儿童发展阶段相联系的观点,创立了“文化史阶段论”。他认为,儿童是教育的对象,儿童心理发展是有一定顺序的,儿童心理发展的顺序是与人类文化发展的顺序相一致的。因此,根据人类文化发展顺序排列教材,既使儿童容易理解,也容易调动他们的学习兴趣,方便他们的学习,更好地形成他们的个性。
根据文化史阶段论,齐勒尔为德国的国民学校提出了“核心学科”——历史和文学的教材排列方案:[6]
第一学年 叙事童话
第二学年 鲁滨孙漂流记
第三学年 酋长时代,长老史,杜林根之歌
第四学年 裁判官时代,土师史,尼伯龙根之歌
第五学年 犹太王政时代,国王史,德意志王国创立
第六学年 耶稣传,宗教改革史
第七学年 行徒行传,德国自由战争
第八学年 宗教改革史(路德教义问答),新德意志帝国的创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