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和孩子之间的爱是付出与接受不平衡的关系,其法则是:父母付出,孩子接受。孩子从父母那里接受的最有价值的东西就是生命的机会。父母与孩子之间的层阶也具有一定规则。第一是优先权根据时间而定。兄弟姐妹之间,年轻的从年长的那里接受,最大的孩子付出得多一些,最小的孩子接受得多一些,因此,最大的孩子常常有一些补偿性的特权,最小的孩子在父母年迈时常会有更多的责任。第二是新的关系系统比老的系统优先,如第二次婚姻比第一次婚姻优先。第三是家庭中最重要的关系是父母之间的关系,接着是亲子之间的关系、大家庭里面的关系,最后是自由选择的团体之间的关系。
(三)婆媳关系
对女性来说,家庭中还有一个重要关系要处理好——婆媳关系。婆媳相处对很多女性来说是个难题。这既有先天血缘因素,又有性别因素。其一,难在没有血缘关系而被动建立的联系。婆婆与媳妇是两个完全没有血缘关系和感情基础的陌生人,特别是婆婆与媳妇都是女性,是因为一个“男人”才被动联系在一个家里。其二,难在情感方面潜意识中的对立。对婆婆而言,害怕儿子“娶了媳妇忘了娘”;对媳妇而言,害怕丈夫没有剪断与母亲感情依恋的“脐带”。按弗洛伊德的理论,二者在潜意识中会争夺一个共同的“男人”。儿子对媳妇好,妈妈容易感到冷落,丈夫对妈妈过于言听计从,媳妇会感到生气。其三,难在分工相似。英国剑桥大学有位心理学家在调查访问了163个婆媳故事后,得出结论认为:婆媳之间最集中的“火力点”就是育儿和做家务。有经验的婆婆会认为媳妇不会持家,有知识的媳妇会认为婆婆落伍守旧。婆媳关系确实很敏感、很复杂。因此,要处理好婆媳关系,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需要女性找准自己的角色位置,放平心态。对女性来说应该理解:一方面丈夫和婆婆这种血缘关系必然会使丈夫对婆婆比较听话,强求听你一个人的既不现实也不理性,也不要期望婆婆像自己的妈一样对待自己,要放平心态;另一方面要清楚婆婆是长辈,自己是晚辈,遇事多和老人商量,对婆婆以尊重为主。婆婆是丈夫的妈妈,既然你爱自己的丈夫,你就必须接纳他的家人,包括他的父母,把他的父母当成自己的父母,要让父母感受到娶了媳妇不是丢了儿子,还增加了一个女儿。但又不能将婆婆当作自己的亲妈,如果是自己的亲妈,你可以发牢骚,她不会计较,但婆婆毕竟不是自己的亲妈,说话和行为上不要太随意。
第二,婆媳之间往往争的是儿子/丈夫的爱,觉得给婆婆多了,给媳妇就少了,反之亦然。其实,家庭成员之间的爱不是零和博弈,而是能够产生爱的乘数效应甚至幂函数效应。试着把独占的爱变为共享的爱,婆婆因爱儿子而爱媳妇。
第三,如果有条件的话,婆媳之间最好分开住。保持适度接触,这样可以避免一些因生活小事而产生的婆媳矛盾。同时阶段性地陪婆婆谈心,拉拉家常,尤其谈些开心事。每逢时节或婆婆生日,给婆婆准备点礼物,以增进感情。
第四,夫妻关系和谐是婆媳关系和谐的基础,夫妻矛盾容易引发婆媳冲突。婆婆希望看到媳妇对儿子好,因此在婆婆面前要维护丈夫的权威,要给丈夫留足面子,让婆婆感受到她儿子很有地位,让婆婆心里得到平衡。同时也要注意在婆婆面前不宜有太多过于亲密的小动作,以使婆婆心理感觉不舒服。
其实,处理好婆媳关系,也会增加夫妻间的感情联结。
(四)家庭系统三大运行基本法则
家庭系统三大运行基本法则即归属、平衡和序位。
归属:系统里每个人都有归属的权利,不因善恶道德而改变,我们必须尊重这样的权利。
平衡:付出与接受的平衡,是维护系统稳定的要点。真诚的感谢、忏悔、补偿都是维系平衡的良好动力。
序位:按进入系统先后时间和对系统责任承担的重要度来表现。
六、婚姻家庭经营的法则
家庭是一个人摘下面具、本我完全释放的地方。当一个人在家非常随便甚至随便发脾气时,这说明他(她)还把家当成家。如果一个人在家里还在戴着面具“装”,说明这里已经不是其心目中的家了。
家庭不是讲理的地方(但在冲突时要实时回归到理性去处理),是讲爱、讲奉献的地方,讲理的地方是法庭。在家庭里过多讲理会伤爱。家事无对错,只有和不和,家和才能万事兴。
夫妻间彼此相爱着,彼此忠诚着,这是最基本的要求,当然也是必须要做到的。但婚姻质量的高低更多地体现在生活的细节上。细节问题解决起来并不难,关键是不要视而不见,更不要见而不管。
萨提亚女士曾为我们指出了处理夫妻关系的忠言:“我想爱你而不用抓住你;欣赏你而不须批判你;和你齐参与而不会伤害你;邀请你而不必强求你;离开你亦无须言歉疚;批评你但并非责备你;并且帮助你而没有半点看低你,那么我俩的相会就是真诚的而且能彼此润泽。”
夫妻感情要持久,除了相互忠诚与真心这个前提外,更要牢记住两句话:恋爱可以短暂美丽如电光一闪,婚姻却必须切实平淡似细水长流。这一生你会得到很多、失去很多,而陪你到最后的人却只有一个。如何过婚姻,林语堂先生的见解或许对我们有所启发,他说“我们现代人的毛病是把爱情当饭吃,把婚姻当点心吃,用爱情的方式过婚姻,没有不失败的。把婚姻当饭吃,把爱情当点心吃,那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