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知从丧失于常人的境况中唤起此在本身。这个被召唤的本身是“什么”,仍还空无规定。当从操劳所及的东西出发作解释之际,无论此在首先与通常把自己领会为什么,这个“什么”反正都已由呼声跨越过去了。然而涉及本身这回事是明白无误的。不仅呼声之对被召唤者是“无视其人声誉”的,而且呼唤者也显然不确定。对于名衔、地位、出身和声誉这些问题,呼唤者不仅拒不回答,而且,他使人丝毫也不可能凭着以“世界”为指向的此在之领会来了解他,虽然他在呼声中绝不伪装自己。呼声的呼者决然远隔于任何一种知名,这是他的现象特征之一。让人拿去打量议论一番,有悖于这一呼者的存在方式。这一呼者的这种特有的不确定性与不可确定性并非虚无,而是一种积极的与众不同之处。这种与众不同之处宣泄出:呼者惟致力于“向……唤起”,他惟愿作为这一呼者被人听到,舍此不愿被人胡乱谈起。但若如此,不去管呼者为谁的问题岂不正适于对待这种现象?这对在生存上倾听实际的良知呼声来说是合适的;但要从生存论上分析呼唤的实际情况与听的生存性质,就不能不回答这一问题了。
然而,究竟还有没有必要明确提出谁在呼唤的问题?对此在来说,这个问题不是像追问在呼唤中谁被召唤的问题一样明明白白地得到回答了吗?此在在良知中呼唤自己本身。在实际聆听呼声之际,这一对呼唤者的领会或多或少是醒觉着的。然而这答案,即此在既是呼唤者又是被召唤者,在存在论上却远不充分。此在作为被召唤者在“此”,岂不有利于它作为呼唤者在此吗?充任呼唤者的,该是最本己的本身能在吧?
呼唤恰恰不是而且绝不会是由我们本身计划的或准备的或有意作出的。一声呼唤,不期而来,甚至违乎意愿。另一方面,呼声无疑并不来自某个共我一道在世的他人。呼声出于我而又逾越我。
我们不可把这种现象解释岔了。人们曾把这现象当作出发点,用来把这种声音解释为闯入此在的异己力量。沿着这种解释方向走下去,人们又为这样确定下来的力量添置上一个拥有者,或把这种声音本身当作宣告自身的人格(上帝)。反过来,人们又尝试驳斥这种把呼唤者当作异己力量表达的解释,同时干脆从“生物学上”把良知解释岔了。两种解释都太过匆忙地跳过了良知现象。这类办法由于下面这种未曾明言的指导性的存在论教条而轻而易举:凡存在的,也就是说,凡像呼声这样事实上存在的,必然是现成的;凡无法作为现成的东西加以客观指证的,就根本不存在。
与这种方法上的急躁针锋相对,我们不仅应得把现象实情确认下来——呼声出自我逾越我又来到我这里;而且应得把其中所含的存在论标识确认下来——这种现象在存在论上被标识为此在的一种现象。唯有这一存在者的生存论建构能够为解释发出呼声者的存在方式提供线索。
前此对此在的存在建构的分析是否指出了一条道路,可使我们从存在论上理解呼唤者的存在方式,并从而理解呼唤的存在方式?呼声不是明确地由我呼出的,倒不如说“有一声呼唤”,但这不是在某种非此在式的存在者中寻找呼唤者的理由。此在一向实际生存着。此在并非飘浮无据的自身筹划;它由被抛境况规定为它所是的存在者的实是;这样,它总曾已托付给并仍不断托付给生存。此在的实际性却在本质上有别于现成事物的事实性。生存着的此在不是作为一种世内现成事物向它自己照面的。而被抛境况也并不是像某种无法通达的、对此在的生存无足轻重的性质那样贴在此在身上。此在作为被抛的此在被抛入生存。它作为这样一种存在者生存着:这种存在者不得不如它所是的和所能是的那样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