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不难懂得可喜的保佑的诺言和严厉的道德的要求如何同见于宇宙创造论之内。因为孩子的生存托始于父亲(或较正确点说,托始于父母),做父亲的由于孩子柔弱无能,受外界一切的危险,故特加以保护和关怀;儿童受了父亲抚爱乃自觉其安全。成年的男子虽自知已有较大的能力,对于生命的危险也较为明了,但仍合理地感觉到自己像在儿童期内那样地柔弱无力,而就外界的关系说来,依旧是一个孩子。因此,尽管他已成年也不愿放弃做孩子时所享受的保护。但是他已早知道他自己的父亲的能力极端有限,不能有他所需要的一切属性。因此,他回忆他自己在儿童期内的被过高估价的父亲的忆象,把它提升为神,引入当前的现实。这个忆象的情绪的力量和需要保护的永久性乃为信仰上帝的两条支柱。
宗教纲领的第三要点,即道德的戒律,也不难和儿童期的情境发生关系。我在早期的演讲内曾征引哲学家康德的一段名言,他说星光灿烂的天空在我们头上,道德法律在我们心内,二者都是上帝伟大之最有力的证据。二者并举难免奇特——因为天体对于人类相爱或相杀究竟有什么关系呢?但是他这句话毕竟接触到一种心理学的真理。父亲(父职)既以生命给孩子,使他不遭受生活中的危难,同时也教他何事可为,何事不可为,使他对本能欲望加以某种限制,告诉他如果要在家庭及较大团体内作一受人喜爱和欢迎的成员,便须对于父母兄弟和姊妹有一种如人所期望的关心的表示。通过奖惩的制度培养儿童,教他懂得社会的职责,知道生命的安全有赖于父母(其后则并有赖于他人),对自己的爱护及自己对父母和他人的敬爱。凡此种种,都一成不变地由成年人引入宗教。父母的禁令活在他的心内,变成道德的良心;上帝统治人世,也借助于同样的赏罚制度。各人所享受的保护及幸福的程度便看他如何满足道德的要求而定;他有一种安全的感觉以抵御外界及人类环境的危险,而这个感觉即以其爱上帝及自觉上帝爱他的意识为基础。最后,他在祈祷时,想要直接影响神的意志,从而,确信自己分享神的万能。
我相信你们听我讲演时,心内必已发生许多问题,要求答复,我在此时此地却还不能作答,但是我很相信这些问题可无一能动摇我们的这个论断:就是,宗教的世界观决定于儿童时期的情境。尤其可以注意的是这个世界观虽有它的幼稚性,但仍有其先驱。无疑地,过去必定有一既无宗教,复无上帝的时期。这便叫做泛灵论时期(thaageofanimism)。甚至在此时期,世界上已有许多具有人形的灵怪(叫做恶魔),外界一切物体都可成为它们的住处,或竟和它们同为一类事物,可没有一种至高无上的势力能够产生它们,统制它们,并可望保卫和帮助它们。泛灵论时期的恶魔常与人为敌。但人在那时似较后来有更大的自信心。他当然也常怕这些恶魔,但能用某种他认为有力量将它们赶走的行动保护自己。他在其他方面也未尝自认全无力量。他若有求于自然——例如,雨——便不祷告于气象神之前,但用一种符咒,以期对于自然施予直接的影响;他自制一些类似于雨之物。他和环境势力作斗争的第一种工具便为魔术,魔术就是近代工业技术的先河。我们以为这个对魔术的信任是由于个体过高估价他自己的理智活动,和相信思想的万能,与见于强迫性神经症者一样。我们也许可想象那个时代的人们特别夸大其语言的知识,因为既有语言,思想必远较便利。他们以为说出的字有魔术的力量。这个意见后乃为宗教所吸收。“上帝说:要有日光,便有了日光。”但魔术活动的事实,表明泛灵论时期的人也不完全信赖他自己欲望的势力。他欲求事之成,便实行一种动作,使自然仿效它。他需要雨,便亲自放出流水;他欲求泥土达到丰收,便在田野上作**的行动以贡献于泥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