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反论辩式即在教学或辩论过程中摆出或陈述正反两方的各种观点,通过细致的分析,提出自己的主张,并对其他观点加以评说。1256—1259年,托马斯·阿奎那曾把在巴黎大学进行教学时主持过的辩论记录下来,发表了题为《真理论》(DeVeritate)一书。《真理论》由29个问题构成,共有253条。该书是用一种辩答体裁写成的,这种辩答体裁在巴黎大学是经常被运用的。在书中,托马斯·阿奎那采用了当时班级正反两方所质问的辩论,以及由导师进行最后的评判的形式。例如,在《真理论》的第10问中,托马斯·阿奎那提出了“心的问题”,其中第1条是“心——就其三位一体的形象来说,是否即为灵魂的本质,抑或只是它的一种资能”。在这一条目下,托马斯·阿奎那的教学形式和方法是首先提出9个正面观点,论证“心是灵魂的本质,不是一种资能”。接着,又提出7个反面观点,论证“心是灵魂的一种资能,不是本质”。然后,托马斯·阿奎那提出自己的观点。他先指出了本质和资能的区别,认为本质是一种最高级的东西,资能是低于本质的东西。接着,又指出了二者的联系,认为灵魂的本质为主体,一般不为人所知,要想认识灵魂的本质,只能凭借事物活动的特性——资能来认识。但是,认识灵魂的本质,应从其最高的能力来把握。因为从能力方面来看,较大的能力应包含较小的能力,而较小的能力决不能包含较大的能力。因此,要以一物的某种能力指称它,只能凭借其最高的能力。例如,人身上有植物灵魂,有动物灵魂,还有理智灵魂,但要认识人必须把握人的理智灵魂。通过以上分析,托马斯·阿奎那总结道:“所谓心乃指我们灵魂中的最高能力;因而,我们之上帝即凭那在我们里面的最高成分,这个上帝形象之属于灵魂的本质,必须是由于那个本质有心作其最高能力。这样,心若其含有上帝的形象来说,是指称灵魂的一种资能,而非其本质;或者,若是它指灵魂的本质,这只是由于那种心能是因本质而来。”[18]最后,托马斯·阿奎那对上述各种观点进行了评说,指出哪些是正确的,哪些是错误的。这种教学方法的主要特点是把各种与主题有关的正反两方面的论点都摆出来,通过逐一地对各种论点进行分析、评说,使持有不同主张的学生看到各自观点存在的问题,从而比较容易接受教师的主张。
(二)开放调和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