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哲学和科学应取代宗教和神学在教育中的中心地位。根据伊本·鲁西德的论证,哲学和科学不仅不再依附于宗教信仰,而且被赋予了重要地位。一方面,哲学是真理的最高形式,只有通过逻辑思辨的方法才能获得真知,达到神的世界。另一方面,在他看来,获取科学知识是人获得真正幸福的途径。他说:“犹如饥渴是身体的空虚使人有空虚感一样,无知和愚昧则是灵魂的空虚,也使人有空虚感。这是因为世上有两种感到满足的人,一种人满足于吃饱喝足,另一种人则满足于获得知识。但是,只有通过认识最高存在的事物才能得到真正的满足。”[109]而他所说的对最高存在物的认识不是指个体不死、冥世生活、复活、死后报应等一类的东西,这些东西在伊本·鲁西德眼里完全是一无是处的无稽之谈,只会腐蚀人们的特别是孩子们的智慧。他认为真正值得人们去选择的是科学哲学知识,因为这些知识才是真实的、持久的,才能给人们带来智力上的快乐。因此,无论是从追求真理还是从追求幸福的角度来看,科学和哲学都比宗教和神学更有价值,更应成为教育的中心。
第二,教育应该培养有理性的人。如上所述,伊本·鲁西德认为人能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达到理性认识,能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但这种能力有一个从可能到现实的转化过程。其结果就是每个人的现实理性能力又是有高低之分的。这种差异性为教育涉入其中并发挥作用提供了基础和空间。而理性普遍性的特征说明人人都是可教的,每个人都应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即使是女性,也不能被排除在受教育者之外。这样,伊本·鲁西德为我们论证了“教育平等”的问题。同时因为人有理性,所以在教育方法上就不应该采取机械训导和灌输的方法,而应该充分发挥受教育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三,教育应走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道路。重视实践,是因为理性认识从感性认识开始,丧失了感觉,就会丧失与这种感觉相对应的理性,如盲人没有与颜色相联系的理性。没有对个体的感觉,也就不会有类的知识。因此,教育应引导学生积极实践,丰富感性认识,以期达到科学的理性认识。那种脱离社会、独自一人苦思冥想的方法不是正确的教育方法。
在重视亲身实践的同时,伊本·鲁西德也重视前人积累的经验。他认为个体是要死的,不死的是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知识。因此,他鼓励学习、研究古人的著作。他说:“研究古人的著作就是法定的义务,谁禁止能研究的人去研究它,那他就把人们拒之于法所提倡的通向认识真主的大门之外,这是一扇通向真主认识真主的研究之门。如果这样做,那就是绝顶的愚昧。”[110]尽管在研究古人著作的过程中,可能会失足、迷途,但并不能因此阻止能研究的人去研究,这犹如因怕干渴者猛喝水会呛死而阻止他喝凉水解渴,结果让其渴死一样。“被水呛住而死是一种偶然事件,由于干渴而死是一种自身的必然事件。”[111]
第四,人的道德品质的修炼和提高取决于人本身。伊本·鲁西德认为人的行为的善恶并非取决于真主的意志,而是取决于基于道德认识之上的道德实践。因此,教育可以从引导人的正确的道德认识入手来培养人们合乎道德的行为,当然这也是出于对人的理性的自信。伊本·鲁西德还认为作为现实的人,作为社会的公民,他的自由是有限的,而不是绝对的,他的行为应符合社会规范和国家利益,一名合格的公民应该具备积极参与社会生活、乐于为国家服务的品格,同时应具有民主的意识,反对暴政。因此,教育要在这些方面发挥作用,为社会培养以国家利益为重、具有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的合格公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