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义学家主张,善之为善,恶之为恶,均出之于真主的意欲,但他意欲的善恶并不是因为其本体的原因,而是由于其纯粹的意志。也就是说,在善恶问题面前,人是无能为力的,不能选择的。伊本·鲁西德反对这种观点,认为这种观点既与理性对立,又违背宗教的精神。说它同理性对立,是“因为我们用自己的感官和知觉可以知道是好或坏的东西,某人是在行善还是作恶,是作美还是出丑,因此他会得到报应或是受到惩罚”[105]。至于说它违背宗教的精神,是因为它同那些用丑与恶来形容暴虐的不少《古兰经》章节相抵触。例如,第41章46节说:“行善者自受其益,作恶者自受其害,你的主绝不会亏枉众仆的。”类似的话证明,真主并不能决定人的行为的善恶。因此,伊本·鲁西德认为,人的行为本身经理智的判断而具有善性或恶性,理智深思熟虑之后发出的行为具有善性,是合乎道德的行为,否则就是恶的行为。
与善恶相关,他还谈到人的自由问题。他认为,人不是绝对自由的。人的灵魂是自由的,但在实践中要受自然和社会规律的制约,是有限的。因此,个人的行为不能以个人理智为最后的决定者,而应以社会和国家的利益为标准。
(二)社会政治观点
伊本·鲁西德的社会政治观点主要集中在《柏拉图〈政治学〉》一书节要中,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思想。
第一,社会需要凝聚力。他认为,“一般而言,没有比市民说某些东西‘这是我的,那不是我的’对城市更为有害,也更容易造成混乱”[106]。在城市管理方面,最有害的莫过于把一座城市变为几座城市,最有益的莫过于将多座城市合而为一。在这里,“城市”的概念可以延伸为“国家”。伊本·鲁西德还反对做隐士,主张积极参与社会事务,为国家服务,为人谋幸福。
第二,男女平等。社会需要内聚力,那就不能排斥任何成员。伊本·鲁西德反对歧视妇女,认为妇女的低下地位使她们变为“卷心菜”,从而被排斥在社会物质和精神生产的活动之外,不能充分发挥个人的才能和社会作用。他说:“既然妇女和男人都是人,我们说她们也必须与男人有同样的目的……由于某些妇女十分杰出,气质高雅,因此她们之中不可能不出哲学家和统治者。”[107]
第三,抨击暴政。伊本·鲁西德以犀利的笔抨击了暴政。他说:“凡是暴君必然处于这种境地:他被一个充满欲望和恐惧的阶层绊住了手脚。此外,他(本身)也欲壑难填,不能自主。因此,他不能随意走走,也不能随意看看……这种人最恶劣的习气之一是,他不能克制和控制自己,但却想在某种程度上领导别人……”[108]他主张政权应掌握在元老院手中,基于社会各阶层共同的利益建立必要的秩序。在这样的社会里,不需要法官和医生,只需军队对它加以保护。
四、伊本·鲁西德思想的教育意义
伊本·鲁西德的思想没有直接涉及教育,但从教育的角度看,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