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同处13世纪的两大修会组织,二者既是相互竞争的对手,又是相互促进、相互渗透的同行者。如果说二者在创立之初精神理念上存在重大分歧的话,那么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则又出现了更大程度上的重叠与交叉。可以说二者同中有异,异中存同。按照道森的观点,之所以造成这种同质的原因在于“权威的影响和外部环境的压力”,而异质的存在则是各自精神理想指引的结果。“多明我修会(多米尼克修会——引者注)前后一贯地保持着对其教育修会即传教师修会的原始理想的追求;而方济各修会(法兰西斯修会——引者注)的教规和传统则保持了它们作为向普通百姓宣传基本的和主要的基督教真理的宣教师的原初使命。”[37]这种观点有其合理的一面,但未能从根本上揭示出二者同异的实质所在。两大修会之所以同时出现,并具有极大的同质性,一方面是出于一种宗教改革的自觉和反异教维护正统教会的工具定位,一方面则是与13世纪的社会发展状况紧密相关的。对此,汤普逊精辟地指出:“托钵僧是反映中世纪欧洲促使封建制度垮台的经济和社会革命的。他们显然是城市的而非农村的僧侣集团;在精神和组织形式上也是民主的而非贵族的。……在目的和实践上,法兰西斯和多米尼克派寺院是城市的传教团,也是社会救济的会社。”[38]这才是两大修会同时并存并具有同质性的深层因素。尽管如此,多米尼克和法兰西斯各自宗教理想的差异,致使二者在宗教理念、修会组织以及规章制度等方面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由此形成了二者的分野。但不可置疑,无论是作为传教师还是宣教师,对文化教育的注重成为这两大修会光耀教会史的重要标志,尽管这也是二者相互渗透的结果。
关于这两大修会的同质性,道森把它理解成二者的相互渗透,认为“多明我修会接受了方济各修会的集体贫困原则……而在另一方面,方济各修会接受了多明我修会关于教育修会的理想”[39]。这里姑且不论二者是否如道森所说就是这两大修会的共同之处,而且就渗透与同质而言,似乎并不成其为一组对等的概念。至于这两大修会的共同之处,汤普逊曾做了全面而又精练的总结。他说道:
法兰西斯派和多米尼克派,不像克伦尼寺院团那样从封建贵族里来补充人员,而是从平民中来补充人员的。托钵僧不是住在偏僻的地方……而是在城市内建立了他们的寺院。他们不是要获得土地和物质财富,而是在藐视赠与并依靠施舍过活的。托钵僧不是使用他们土地上的农奴代做劳动来经营农业和工业,而是专心于教育、布道和慈善救济。托钵僧不是拘泥于死文字(至少就民众来说)所写的手抄本,而是使用方言(平民的语言)来布道……托钵僧不是被人奉侍而是奉侍人的。……另一方面,托钵僧采用了一种新理想:救人才得救己。他们的慈善行为,是纯洁而又真实的,不像旧派僧侣以自我为中心的那样。[40]
以上所加的着重号不难表明:二者从宗教理想、成员组成、修会原则以及传道方式和内容诸方面均存在极大的相同点。这两种修会组织实际上都是来源于城市兴起之上的对布尔乔亚即中产阶级经济意识的反叛和觉醒。所以他们拒绝财富,走向平民,目的在于追求一种新的宗教理想,在于做出使徒式清贫生活的榜样以消除社会业已出现的阶层分化。这和本书以上所述的社会经济因素对二者同质性的深层决定观点是相符的。
大量同质性的存在并未将这两大修会合二为一,事实上它们各自以自己不同的风格和魅力成为13世纪修会组织的两大标志,这不能不归功于各自对宗教理想的理解、随之而来的相应的制度保障及对待宗教修道原则的理解。这也是二者的差异所在,也是各自的特色所在。
